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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老百姓喜歡湊熱鬧,小朋友不光喜歡看熱鬧而且不知道怕,居然跟警察捉起迷藏。

這邊不許站,我往南邊站可以吧?

趕上去一個,又跑下來十個,把思崗民警搞得焦頭爛額。

被害人死亡時間極可能超過十天,期間下過幾場雨,搜尋拋屍的蛛絲馬跡本來就很難,讓他們一踩現場就會徹底被破壞。

這麼下去可不行,韓博立馬掏出手機,翻出老寧的搭檔、新庵縣公安局城東分局教導員的手機號碼。

“梁教導員,我良莊分局韓博,不好意思,有件事請你幫幫忙。我們正在砂石場附近勘察現場、打撈證物,你們轄區的群眾不是很配合,把現場踩得一塌煳塗,能不能安排幾個同志過來幫我們維持下秩序。”

動靜越鬧越大,看他們這架勢殺人案極可能是在新庵發生的。

新庵發生的惡性案件,需要思崗公安局來偵破,傳出去多難聽,影響多壞。梁永清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再也顧不上幸災樂禍。

局長協助西南省份同行去解救被拐婦女沒回來,他必須做主,急忙道:“韓局,我知道了,你們先維持一會兒,我們馬上到。”

“謝謝。”

“不用謝,應該的。”

等了大約十分鐘,城東分局的人到了。來四輛車,教導員親自帶隊,五個民警,十幾個聯防隊員。

不需要韓博開口,幾米一個人,主動維持秩序。

雖然沒到汛期,河水沒漲,但柳下河作為一條主要航道,河面仍有五十多米寬。西岸人太多,七嘴八舌、議論紛紛,站在岸上喊,執法船上的民警不一定能聽見,用對講機一樣太吵。

韓博再次抓起警車裡的送話器,透過高音喇叭喊道:“魏指,小劉,南面三十米左右有臺階,你們靠一下岸,把飯搬上船。”

船上一樣有大喇叭,水上派出所指揮員回道:“韓局,總共三十多米,等師傅們撈過去一起吃。”

“行,我先把飯送過去。”

與此同時,一輛黑色奧迪轎車暢通無阻,經過省道收費站根本不用停,徑直由北往南駛來。

省道是江北地區去江南各市乃至去東海的主要公路之一,車流量大,車多很正常。夜幕降臨,路邊黑壓壓聚集著成千上萬群眾卻很少見。

剛出差回來的新庵縣委王書記大吃一驚,以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急忙讓司機開慢點,開啟車窗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秘書回頭彙報道:“王書記,前面沒交警,群眾全在往東看,好像河裡出事了。”

“河裡能出什麼事,沉船了?”

“內河航道,沒到汛期,最深不過五六米,又不是很寬,船沉了人不一定會有事。”

鐵路有鐵路公安處,高速公路有高速交警,長江有長江航運公安局。柳下河上的船閘是水利廳的事業單位,沒有專門的公安局,河上出什麼事一般歸地方政府管。

如果真出什麼大事,早知道比晚知道好。

王書記不太放心,微皺著眉頭說:“前面停車,下去看看。”

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打撈的村民及河裡的公安汽艇上,天色已暗,視線又不太好,誰也沒注意到身後停下一輛車。

“王大,你開皮卡回去休息,這邊我盯著。魏指,讓大傢伙辛苦一下,開個夜工,陪師傅們撈到11點。照明問題怎麼解決我安排好了,供電所同志馬上到,他們去幫我們借了幾個電瓶,接上燈就可以用……”

王書記正好擠到韓博等人說話的臺階上面,公安汽艇樣子差不多,只有公安字樣,不像警車牌照能一眼分辨出屬於哪個地級市的公安局。

良莊分局的警車雖然停在路邊,卻被圍觀的群眾團團圍住了,只能依稀看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