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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部分

不管怎麼樣這也是一種肯定,孟書記臉色好看了一些。

應成文卻沒那麼樂觀,遞上根香菸,追問道:“12。28案?”

“各位領導,我個人覺得這個案子存在不少疑點。嫌疑人李超確實是精神病,之前發病時確實傷過人,但不能因為他身上有被害人血跡就肯定他就是兇手,因為案發現場在他平時的活動範圍內,他整天沒事幹,到處瞎轉,無意中見著乃至翻動屍體很正常。”

苗文韜開啟資料夾,取出一疊筆錄,直言不諱說:“從筆錄上看,辦案人員有誘供之嫌。他有精神病,他是瘋子,他腦海裡根本沒有犯不犯法這個概念,你問他有沒有殺人,他可能會覺得這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沒殺人也可能聲稱他殺過人。”

老費冷不丁爆出句:“十個神經病,九個喜歡說大話,他的口供不能輕易採信。”

“可是他衣服上確實有被害人的血跡。”

韓博舉起一張照片,接過話茬:“應支隊,如果光憑血跡就認定一個人是兇手,那麼,我可以在24小時內再抓一個。搜查他的住所,相信能找到同樣沾有被害人血跡的血衣。”

照片上是一條嶄新的碎花領帶,勘查現場時發現的,這會兒應該在城東分局刑警大隊。

應成文去過案發現場,見過這條領帶,看著韓博胸有成竹的樣子,忐忑不安問:“韓處,你沒開玩笑吧?”

誰敢在這個問題上開玩笑!

兩小時前,韓博不敢說這句大話,現在之所以敢說,是因為今天出去的幾個人同樣兵分兩路,小葛和餘科長早上勘查完12。28案拋屍現場,就結合現場周圍環境追查這條領帶在主人,並且查到了。

小葛很默契地從包裡取出一份東萍地圖。

韓博接過地圖,攤到會議桌上,用水筆標出1。05案、3。12案和7。21案的案發現場或拋屍現場位置。

摸摸口袋,取出從萍光賓館客房拿的針線包,把線一頭纏在筆上,一頭按在標註的位置上,以案發現場為圓心,當圓規一連畫了幾個圈。

“孟書記,黃局,宋局,前三起命案的兇手都是在案發現場1。5公里範圍內抓獲的。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我把12。28案的兇手鎖定在拋屍現場1。5公里範圍內,並按照前三起命案的方式,把領帶作為指引我們找到兇手的重要物證,結果餘科長和小葛果然很輕鬆地找到了這條領帶的主人,只用不到一天時間,而且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

當時抓到那個“武瘋子”,“武瘋子”聲稱他殺了人,身上又有被害人血跡,就沒接著往下查,現在看來這是一個重大疏忽。

應成文懵了,額頭上滲出一層細微的汗珠。

孟書記、黃副局長和宋副局長面面相窺,嘴上一聲不吭,心裡卻禁不住想這件事該怎麼收場,萬一兇手另有其人,接下來該怎麼跟“武瘋子”的親屬交代。

“餘科長,請你介紹一下今天的發現。”韓博放下簡易圓規,再次坐回椅子上。

“是。”

首戰告捷,老餘真有那麼點激動。

要知道之前只是推測,只是懷疑,一點能拿得出手的證據都沒有,現在雖然同樣沒有,但至少可以從側面證明極可能有一個兇手在栽贓嫁禍。

他從包裡取出數碼相機,翻出一張成年男子照片,繞過會議桌走到孟書記身邊,俯身道:“孟書記,這個人叫王雲海,今年31歲,在新萍路與南關路交叉口附近開了一個音像製品店,主要出售和出租影碟。

他比較注重個人形象,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平時喜歡穿西服打領帶,在那一片比較有名,許多人甚至在背後笑話他,說他假模假樣。被害人崔金元不只是撿破爛還乞討,經常在新萍路與南關路一帶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