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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平安說:「呱是來學本事的,是由吱同意安排的,這叫委託撫養。吱生的呱,步生的我,她們有權利決定誰養她的娃,是自己養,還是交給自己認為可信的人養。這必須是她們同意、願意,並且娃也願意才可以。」

「還有一種,則是如果母親不在了,娃很小,我們現在是族裡養,對吧?可,如果娃有女性親眷,例如,將來我有娃了,我認為呱和辰能把我的娃養得很好,擔心自己哪天不在了,想把娃交給呱和辰,而她們也願意幫我養,是不是這樣既能減輕族裡的負擔,也能達成我的願望,讓娃在失去母親,咳,我是指例子哈,我長命百歲……」

赤巖族人也覺得安這麼說自己不好,紛紛附和長命百歲,有數學好的,悄悄算了下百歲是多少,暗暗乍舌。

景平安又把話題扯回來,說:「娃失去母親,但有姨媽、有祖母照顧,是不是能彌補些沒有母親的遺憾?又如,祖母失去了女兒,但有小孫孫在身邊,天天喊著阿嬤,是不是比起自己孤伶伶地想念過世的女兒好很多?」

失去母親的娃,都是由族裡養,確實沒有讓其他人養的先例。可大家想到現在富了,又是母親、姐姐妹妹、娃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總不能娃的母親沒有了,就把娃趕出家送到族裡吧?阿嬤沒了女兒就已經夠傷心了,再把女兒的娃送到族裡,會更傷心。如果不願意養,養不起,那送到族裡能讓娃活下去。可現在大家都不愁吃喝,養得起的。

大家想了想,也都陸陸續續點頭。反正不願意養的還能送到族裡,願意養的就自己養,可以選擇的嘛。

景平安繼續講下去,「男野人禁止養娃,沒意見吧?」

在場所有的人,都不用考慮,齊刷刷地紛紛點頭,用力之大,都不怕把脖子甩斷。

景平安跳到下一條,「男娃,養到七歲,便已經有自己身為雄性的意識了,需要單獨分房睡,不能再跟女性親眷住一個屋。養到十二歲,便能跟著族群、家人狩獵幹活,到十五歲的時候,便到了成年,要尋找配偶的年齡了。這時候需要分戶出去,單住居住。尋找配偶不能找自己的家人,也不能找祖母姐妹的後代,不可以找三代以內的血親當配偶,最好是找外族。」

她頓了下,又補充句,「因為我們族現在有很多外族人也姓了赤巖,如今也是赤巖族人。大家都姓赤巖,是同族人,並不是一家人,沒有血緣關係,不用擔心親近結合生畸形娃,對不對?」

隨著發展,森林裡的野獸少了,村子與村子之間慢慢地有路了,往來也方便了,必然會產生各族混居、改姓的情況。同姓,並不是一定有血緣的,萬一人家沒有血緣又相愛了呢?結果礙於同姓不能結合,造成愛情悲劇,多不好。

因為人口少,事情沒有那麼複雜,法律定太細了,反而實施不了。景平安只能把影響較深遠的大方向定下,包括養老制度。如今的養老制度是族群養老,可隨著富起來,自家住著別墅守著農場,天天好吃好喝好風景,很難願意去住養老院的集體宿舍吃低保。她給定了一個誰繼承財產由誰養老的制度。

她上輩子見到的那些事,財產留給兒子,養老留給女兒,滾蛋吧!

她結合上輩子的法律,將強姦擄掠打燒砸打搶等都寫進了制度裡,並且制定違反後的相應處罰結果。

景平安把定下的制度,一條條掰碎揉爛講解給大家聽,因為講得慢,哪怕律條不多,也從早上一直講到了下午。她看時間不早了,先安排人去山上鑿一塊大石頭運到村子裡,再讓之前刻牌匾的兩個人,把這些條文都刻在石頭上,立在村子裡,所有人都遵守這個規矩。

可規矩定下來,得有人去宣傳讓別人都知道,還得執行、維護,才能貫徹實施得下去。

景平安將身邊擔任護衛的敏,派去做第一任掌刑官,執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