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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隊還等在醫院,阮雁領著所有家屬一起進了一個小會議室,宋浮雲經過同意也跟著舒遊意一起進去了。

「舒文揚先生目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阮雁女士及二人之子舒昀芮,另有其與前妻秦書柔女士之子舒遊意,暫不考慮第二順位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律師取出一疊材料,與他們公事公辦地說,「舒先生未留下遺囑,生前共簽訂過三份協議與一份贈與合同可具備法律效力。今天我們主要進行天盛集團股權的分配,其他遺產將在之後按照法定程式分配。」

眾人沒有意見,律師接著說拿出其中一份材料:「第一份協議內容為舒先生與前妻秦書柔女士生前簽訂,秦書柔女士曾取得12的天盛集團股權,二人約定,秦書柔女士去世後,6的股權由其子舒遊意繼承,6歸還舒先生,但舒遊意的股權在成年前由舒先生代持。該份協議已公證。」

第一份協議的原件與影印件在眾人手中依次傳閱,確認無誤後,律師又說:「一年後,舒先生寫了一份有條件的贈與合同,在其子舒遊意成年後,將秦書柔歸還的6股權贈送舒遊意,並追加贈送3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這份贈與合同與舒遊意說得一樣,宋浮雲卻還是緊皺眉頭,剩下還有兩份協議,一份應當是舒文揚和阮雁結婚時簽訂的,但還有一份是什麼?

「第二份協議為舒先生與阮雁女士結婚時簽訂,舒先生贈送天盛集團12的股權給阮雁女士,若阮雁女士發生意外,12的股權由其子舒昀芮繼承一半,剩下一半歸還舒先生,在舒昀芮成年後,再贈送舒昀芮5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舒文揚給兩任妻子都是12的股權,且都在妻子去世後收回一半,但目前看來,舒文揚對舒遊意還是相對偏愛一點,應該也是考慮到他沒有母親,勢單力薄。

舒遊意看完了這份協議,抬頭問道:「還有一份協議是什麼?」

律師取出最後一份協議,說:「第三份協議為舒文揚先生在昨天早上意識清醒時與阮雁女士簽訂,約定將汀蘭苑別墅列為阮雁女士可優先繼承的財產範圍內,與結婚時簽訂的協議中阮雁女士可繼承的財產範圍相互補充適用,並約定若舒先生發生意外情況,手中剩餘其他股權都由阮雁女士取得,屬於舒遊意與舒昀芮的股權暫由阮雁女士代持,阮雁女士作為二人法定監護人,在二人成年前對二人的財產有管理權,二人成年後可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二人相應股權。該份協議已提交公證處申請公證。」

話音一落,舒遊意推開椅子就站了起來,冷冷盯著阮雁,咬牙道:「昨天早上你就在家裡,你怎麼可能去海市跟我爸簽協議?這份協議你從哪裡來的?」

宋浮雲也變了臉色,舒文揚和阮家鬧得這麼兇,怎麼可能簽一份如此有利於阮家的協議?又是把房子送給阮雁,又是把股權交出去,還變相地把兩個兒子的股權也送給了阮雁,成年後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這個適當時間還不是阮雁說了算?

這份協議一出,前面兩份協議和一份贈與合同簡直成了三張廢紙,且某種程度上都能當作遺囑使用了。

阮雁露出一個微笑,說:「協議是真是假你可以自己看。」

舒遊意拿過協議看了一眼,上面確實簽了舒文揚的大名,還按了指印,阮雁也有簽名並按指印,提交公證的申請書也一應俱全。

「不可能!」舒遊意把協議扔在桌上,看著律師說,「我不信這份協議是舒文揚本人簽的。」

律師說:「這份協議確為舒文揚先生本人簽訂,當時還有兩位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為天盛集團cfo曹永先生以及經緯集團法務總監陳志健先生,二位見證人也有簽名,並出具了相應說明。」

舒遊意像是氣得狠了,喘著氣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宋浮雲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