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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故事從一個高中生撿到死神的筆記本開始,看他想殺死誰,就把對方的名字寫到筆記本上,還要稍微記得對方的長相,否則同名同姓的人就死光了。

看完漫畫,我想到如果是我撿到這本筆記,我會希望誰消失在這世界上呢?仔細想想,我身邊的人並沒有誰真的壞到該死,而且我也滿會焦慮的,殺人的感覺太強烈,還是不要這麼做,免得自己作惡夢。

然後我又想到,如果是不認識的人可能就沒問題吧!如果真的要做,我應該會殺掉汙染環境和虐待動物的人吧!但不曉得他們是誰,有點困難,也不確定對方該死的程度有多高,這實在很難做決定……

唉呀呀,死亡筆記本果然是有魔力呀!連我這種從沒想過要殺誰的傢伙,都會幻想筆記本上要寫誰的名字,真有這種玩意出現的話,只怕會世界大亂吧!

無論如何,推薦這套有創意的漫畫,創作的天地就需要這種激盪啊!

對了,附帶一提,本書男主角以“月”為形象,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得出來?其實好像沒什麼相同之處,大概“壞心眼”是其共通點吧!但我的男主角可比“月”深情多了,符合“凱璃級”標準。

至於下本小說的男主角,我打算以“L”為形象,希望寫得出來嘍!

聽說今天屬虎的人桃花大開,而且雙子座的愛情運大好。

幸福是要自己爭取的,因此單身的我特別加把勁,在奇摩、Pchome、酷透網等交友網站耕耘,期盼有天釣到屬於我的那條魚。

可惜,網路交友的過程總是大同小異:作夢、夢醒、作夢、夢醒……不知何時才會美夢成真?茫茫網海,誰為我伴?莫非我只能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乾脆請各位姐妹們幫我介紹吧!把你們用不著的男人丟給我,像是你的兄弟、叔叔、舅舅、伯伯,只要是單身的異性戀者,我都很樂意接收的啦!

介紹成功者,小的我每寫一本小說就送您一本,期限直到我跟對方分手為止,如果一輩子都沒分手,那就一輩子寫小說送給您喔~~

偶爾收到老讀者的來信,總覺得特別驚喜。其實老讀者一點也不老,都正值青春年華,只是我認識他們好幾年了,感覺上就像老朋友一樣。

時光飛逝,讀者們或許上大學了,或許出國唸書了,或許談戀愛了,每個人都有變化,聽他們說自己的近況,我突然覺得小孩子都長大了,我這個歐巴桑也變老了啊~~

這些年來我倒是沒什麼變化,一樣寫小說、弄貓狗,有時孤單有時約會,目前還是單身中,也不知正確先生(Mr Right)何時才要來?

睛朗的週日午後,MSN上面所有朋友都不在,只有我仍對著電腦文思枯竭,該怎麼形容這感覺呢?無論如何,生活方式是我自己選的,寂寞要自己負責,快樂也要自己追尋。

希望所有老讀者、新讀者,都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一起加油吧!

開啟記憶的抽屜,我發現我的第一本小說是在民國八十三年出版,西元一九九四年,那時我還在唸大學,算是實驗性質的投稿,直到畢業後才又出第二本。

嘿~~彷佛才一眨眼,都已經十年又多一點啦!

回想當時的我怎會突然想投稿愛情小說呢?就因為在系辦公佈欄上,有張出版社徵稿的啟事,我就趁著暑假埋頭寫成,投出去給它試試看了。當時我非常熱中打工賺錢,因為需要養自己、籌學費,若能投稿成功對我實在太好了!

從國中開始我就在筆記本上寫小說,因為當時的老師不讓我們看愛情小說,同學們就玩票似的自己寫起來,互相傳閱互相指教,我從中得到許多樂趣和成就感,沒想到長大以後變成謀生之道。

從小我就是看漫畫、小說長大的孩子,有許多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