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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李向龍考慮得非常全面,不愧為中國海軍的頭號航空作戰指揮官。

在這方面,斯科特也不差。

按照他的安排,第二印度洋艦隊的偵察機也是六點左右出發,並且由水上飛機負責搜尋艦隊周圍海域。

問題是,斯科特的資本遠遠比不上李向龍。

雖然在攻擊油水補給艦的時候,只有三架艦載機被驅逐艦上的高射炮擊傷,其中一架的損傷較為嚴重,沒有辦法在航母上修復,因此第二印度洋艦隊總共還有九十五架戰機,其中五十五架是轟炸機與攻擊機,比李向龍安排的第一波攻擊機群還要龐大。但是在安排了偵察機之後,斯科特可用的轟炸機與攻擊機就非常有限了。此外,斯科特並不能肯定中國艦隊的具體方位,而且認為中國艦隊有可能在夜間穿過馬爾地夫群島,因此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搜尋範圍小不到哪裡去。以當時的情況,如果出動足夠多的偵察機,那麼第二印度洋艦隊就最多隻能組織起不到二十架的戰機發起攻擊。顯然,用十多架戰機去攻擊中國艦隊,根本沒有半點意義。如此一來,就得留下足夠多的轟炸機與攻擊機,而用與執行偵察任務的艦載機就不會太多。

按照斯科特的安排,兩艘航母各留下了十二架俯衝轟炸機與八架魚雷攻擊機,剩下的用來執行偵察任務。

也就是說,用於執行偵察任務的只有十五架。

顯然,這根本無法保證找到中國艦隊。

為此,斯科特就只能安排水上飛機執行偵察任務了。

當時,第二印度洋艦隊裡總共有二十四架水上飛機,其中由兩艘&ldo;喬治五世&rdo;級戰列艦搭載的八架水上飛機都有足夠遠的航程。因此斯科特給這八架水上飛機都安排了任務,另外十六架則負責搜尋艦隊附近海域。

即便如此,斯科特能夠出動的偵察機,也只有二十三架。

要知道,李向龍安排了四十架偵察機。

更重要的是,第21艦隊的重點搜尋區域只有一百二十度,而且在這一區域內安排了三十二架偵察機。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搜尋區域在一百五十度左右,而斯科特總共只安排了二十三架偵察機。

也就是說,第二印度洋艦隊的偵察機出動密度僅有第21艦隊的一半左右。

如果考慮到水上飛機的飛行速度,那麼雙方偵察力量的差距就更加明顯了。

有趣的是,這並沒對接下來的戰鬥產生重大影響。原因很簡單,第二印度洋艦隊在夜間向北航行,第21艦隊則全速向南航行,兩支艦隊的航向幾乎平行,正以每小時大約四十五海里的速度靠近。

現在是北半球的夏季,夜晚時間在十個小時左右。

也就是說,在這個夜晚,雙方的距離縮短了差不多四百五十海里,也就是大約八百多公里。

即便兩支艦隊的航向不在一條直線上,而是兩條平行線,第二印度洋尖隊在西,第21艦隊在東,到天亮的時候,兩支艦隊的距離也不會超過兩百公里,比雙方指揮官預料的都要近得多。

由此,就產生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這就是,雙方在天亮前派出的艦載偵察機很有可能在天亮之前就從對方的頭頂上飛了過去,而偵察機上的飛行員根本不可能在夜間發現下方數千米海面上的艦隊,因此這些偵察機也就沒有多大價值了。

要知道,在天亮之前,偵察機為了節約燃油,一般都在理想巡航高度上飛行,而且大部分艦載機的理想巡航高度都在四千米以上,中國海軍的&ldo;鸕鶿&rdo;式俯衝轟炸機的巡航高度就是四千五百米。

對航母戰鬥群來說,這麼近的距離,與肉博幾乎沒有區別。

戰後,就有很多人認為,在這場海戰中,雙方的快速戰列艦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