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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上午,斯科特就收到了一條至關重要的訊息,即中國海軍的戰鬥機再次出現在了野戰機場上空。

顯然,第21艦隊依然在附近活動,並沒有走遠。

對斯科特來說,這顯然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機會。

只是,斯科特首先看到的不是機會,而是潛在的危險。說白了,第21艦隊沒有離開很有可能就是在等待第二印度洋艦隊返回,因此斯科特直接殺回去的話,很有可能遭到突然打擊。

結果就是,在中午之前,第二印度洋艦隊就減速了。

隨後,斯科特還出動了全部水上飛機,加強了搜尋力度。

只是,水上飛機的搜尋範圍都不到三百公里,準確的說只有兩百公里出頭,因此也沒有能夠發現卓宇凡的主力編隊。

可以說,兩位指揮官對戰場情況的瞭解都嚴重不足。

由此就造成了一個結果,即兩人在做出戰術部署的時候,首先考慮的都不是如何找到與擊敗對手,而是如何避免遭到對方的突然襲擊。雖然卓宇凡表現得並不明顯,但是他也有這方面的擔憂。別的不說,主力編隊一直在航母編隊附近活動,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如果卓宇凡放開手腳,他就不會這麼保守,至少會在二十五日白天擴大搜尋範圍,等到夜間再退縮回去也不遲。

只是,這種局面對卓宇凡更加有利。

在二十四日夜間,他也收到了訊息,即李向龍指揮的第22艦隊成功突襲了珀斯港,並且在二十四日的四次轟炸中,基本上癱瘓了珀斯港,使美軍難以在短期內撤裡澳洲,第22艦隊則在夜間後撤了幾百公里。更重要的是,如果第21艦隊在二十六日依然沒有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李向龍就會率領第22艦隊返回,與卓宇凡一同對付斯科特,然後再返回南印度洋。

也就是說,拖下去,卓宇凡至少能保證不會遭受慘敗。

當然,卓宇凡並不想錯過單獨擊敗斯科特的機會,因為這是證明他自身能力的一次關鍵機會。

第三百二十二章 最後的機會

第三百二十二章

最後的機會

二十五日白天,雙方都在白忙活。

到了下午四點左右,在最後一批水上飛機到達最大搜尋半徑處的時候,斯科特下達了轉向加速的命令。

雖然此時斯科特依然不知道第21艦隊在哪,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一點,即第21艦隊並沒有離開,肯定在拉克沙群島與馬爾地夫群島之間的某個地方,而且其艦載航空兵無法在夜間活動。

對斯科特來說,這是他最後的機會了。

在二十五日白天,第22艦隊沒再轟炸珀斯,美軍的偵察機也沒有發現第22艦隊,因此可以大致推斷,第22艦隊很有可能已經離開了南印度洋,說不定此時正以三十節的速度返回北印度洋呢。

也就是說,如果在二十六日天亮之前依然無法找到第21艦隊,斯科特就得做出一個他一直在迴避的選擇。這就是,要麼退回到孟買港,繼續躲在港口裡面,讓中國海軍不得不在北印度洋上保持一支規模足夠大的艦隊;要麼南下前往南非,離開印度洋,不再與中國艦隊糾纏。

雖然在斯科特看來,後者是更加理想的選擇,因為只要中國海軍在印度洋上聚集了足夠的實力,就肯定會轟炸孟買,摧毀停泊在港口裡面的艦船,第二印度洋艦隊甚至連發起反擊的機會都沒有,回到孟買就是等死。但是斯科特更加清楚,這麼做等於拋棄了仍然滯留在澳洲的一百多萬美軍,因此皇家海軍司令部肯定不會讓他去南非,至少不會下達正式命令,到最後得由他來背黑鍋。

如果能夠幹掉第21艦隊,那就截然不同了。

到時候,就算斯科特率領艦隊前往南非,也沒人會指責他。至於澳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