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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唐宏光讓隊伍在這裡停下來,就是因為此處地點極為適合狙擊手作戰。

隔著一條水流湍急的小河,李承志可以盡情的使用那把j-61狙擊步槍,射殺暴露在對岸河灘上的敵人。

第一百零三章 激戰

李承志潛伏好之後大約十分鐘,政府軍的搜捕部隊出現在了他的視野之內。

在叢林追蹤作戰方面,瓜地馬拉政府軍有一套固定的戰術,即走在前面的肯定是一支規模不大的部隊,一般只有一個班,最多不過一個排,主力部隊在後方大約五百米處,以免落入敵人設下的陷阱。

這套戰術,用來對付遊擊隊還比較合適。

只是,用來對付由狙擊手率領的敵人,那就不大合適了。

河對岸,唐宏光沒有急著下令開火。

白了,他的手下只是一些武裝村民,就算懂得任何使用突擊步槍,也難以在夜間射中一百米外的敵人。

距離太遠,開火不但等於浪費子彈,還等於暴露所在位置。

要知道,政府軍肯定攜帶了機槍,說不定還有重機槍,也許還有火箭筒。如果過早暴露陣位,必然遭到火力壓制。

顯然,這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德制突擊步槍的有效射程在四百米左右,就算由狙擊手使用,也未必能夠在夜晚射中四百米外的敵人。相反,任何一挺機槍的有效射程都在六百米以上,而重機槍的有效射程一般在一千米左右。

也就是說,政府軍完全可以在突擊步槍的有效射程之外用機槍來壓制敵人。

也許,政府軍也很難在夜間用機槍準確射中敵人,可是機槍的持續壓制火力,足夠讓只有突擊步槍的敵人崩潰。

要知道,在遭到機槍壓制的情況下,即便是狙擊手也無能為力。

必須讓敵人靠近。讓敵人的主力部隊暴露在側翼火力之下,不然這場阻擊戰就沒有任何意義。

所謂的側翼火力,就是李承志手上的那把狙擊步槍。

政府軍的前進速度算不上快,也沒有必要走得太快,畢竟他們追擊的目標在叢林裡的行進速度更慢。

距離一點一點的縮短。李承志沒有關注走這最前面的那十多名政府軍士兵。

只要距離拉得足夠近,唐宏光都能解決掉這十幾名士兵。要知道,唐宏光也帶上了一把繳獲的突擊步槍。在他手裡,這把安裝了三十發彈匣的突擊步槍,能夠以間隔不到一秒的速度開火。而且每發必中。

關鍵,在後面的主力部隊上,特別是軍官。

瓜地馬拉政府軍交戰幾次,李承志已經發現,政府軍也是一群烏合之眾,特別是那些強制徵召入伍計程車兵。只要沒有軍官約束,在作戰不利的情況下。政府軍士兵肯定會臨陣脫逃。

也就是說,幹掉政府軍的軍官是打垮政府軍的最簡單的辦法。

只是,沒等到政府軍的大部隊出現,戰鬥就打響了。

事實上,這也正是政府軍搜尋戰術的重點所在。

大部隊與先頭部隊之間保持五百米左右的距離。能讓埋伏在前進路線上的敵人在大部隊到達之前就與先頭部隊遭遇。如果敵人沒有向先頭部隊開火,那麼就很有可能暴露。如果敵人向先頭部隊開火,就無法伏擊後面的大部隊。雖然這套戰術有很大的侷限性,即無法對付位於行進路線側面的敵人,但是政府軍的主要敵人是反政府遊擊隊,而遊擊隊每次出動的規模都很有限。也就很難從側翼發起攻擊。

當然,政府軍的先頭部隊倒了大黴。

唐宏光把開火距離壓縮到了不到五十米,而且直到走在最前面的那名政府軍士兵離他潛伏的地點不到二十米的時候。他才首先開火,而分散埋伏在附近的武裝村民也立即向敵人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