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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7章 威信倍增

上次出兵去跟東瀛人打仗的時候,大傢伙都嚐到了甜頭,感覺打仗要比狩獵強得多……

反正也是屠殺,殺動物和殺人其實都也沒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出去打仗時砍下一個人頭能得十兩銀子,而出去狩獵獵殺一張獸皮才不過幾分銀子而已。

既然人頭比獸皮值錢,幹嘛不去殺人呢?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當然也沒有這麼簡單的,於吉人雖然很好鬥但也絕對不會只為了搶點東西賺點銀子就去跟人家打仗。

還得看總體利益。

首先說咱們跟燕雲肯定是一夥兒的,就說是親如兄弟那也不為過,兄弟要打仗,咱們當然不能袖手旁觀。

其次說燕雲是非常非常強大而且非常非常富裕的,你想他們連強大的東瀛人都給幹敗了,而且也曾幹敗過羅斯人,實力明明白白的,就算是瞎子都能瞧出來。

軍事實力是明明白白,經濟實力更是實實在在,就說這幾年光是他們送給咱們的糧食和物資就足夠咱們整個部落躺平吃用三年五年的了!

蕭辰老大他就是財神爺啊他,論理說咱們都應該給人家建一所廟宇供起來……

羅斯呢?他們給過咱們一顆糧食,一塊麵包,一件衣服,一根毛兒沒有?沒有不是!

當初他們佔據金沙的時候咱們部落遇到雪災,去問他們借點米麵都不肯,甚至都沒讓咱們進城,還特麼的拿火槍嚇唬咱們!

真特麼的不是人,比東瀛鬼子都不是人!

當時在扶余城的東瀛鬼子雖然也沒有借給我們東西,但人家至少也沒有用大炮轟我們啊……

總之羅斯人跟東瀛人一樣壞,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雖然他們沒有攻打過我們,但那也只是顧忌東瀛人和北疆人而已,否則只怕早就來了!

當年他們的戰艦就成天在我們海邊遊曳……害的我們部落小孩子都不敢去海邊撿貝殼了。

那麼問題就簡單了,燕雲人在這兒大傢伙能吃飽喝足還滿嘴流油,若是羅斯人來了咱們就只能喝西北風了……別說滿嘴流油,那得渾身流血!

說真的就算蕭辰老大不去打他們,咱們都想要去搞他們一兩下子呢,所以那還有什麼好說的?跟著蕭辰老大幹就完了!

但是第二個議題就也產生爭議了。

燕雲和北疆要合併?那咱們作為北疆一部,是不是也得合併進去啊?

有人對此就也猶疑不定。

表示如果咱們跟他們合併的話,那於吉部落不就沒了嗎?如果不跟他們合併的話蕭辰老大能放過咱們嗎?只怕不等咱們一起幹羅斯人,他老大就得先幹咱們!

問題是真幹不過他們啊……

多數人的態度極為堅定,表示我們於吉部落不會臣服任何人,蕭辰老大也不行!

所以咱們打死也不能被他們給吞併了,用他們華夏人的話說,那就是寧可玉碎,不可瓦全!

吃了他們的,咱們吐出來,用了他們的,咱們還回去!

只要他們敢對咱們下手,咱們就跟他們拼了!

哪怕是整個部落全都因此消亡,也絕對不能屈服!

事關我們部落的尊嚴和自由,根本沒得商量。

也有一兩個老成的人卻認為就算歸屬燕雲其實也沒什麼的,人家整個北疆全都歸順了,咱們也應該認清形勢隨大溜兒才是。

用他們華夏人的話說,這叫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漢不吃眼前虧,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主要是覆巢之下,無有完卵啊!

總不可能北疆高居麗甚至包括將來的羅斯遠東全都歸了燕雲,而只有咱們於吉是個例外吧?

若是前來覆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