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勢掀起狂風巨浪,一個身著金甲,頭戴雉尾冠的乾瘦身形,約莫二十七八歲的青年,圍著張坤縱高伏低。
厲嘯聲中,一棍打落,就如山崩一般。
“這就是金猴嗎?”
張坤直感覺大開眼界。
他當然不是想要留在宮中過夜。
先前追殺崔玉明,一直不急著爆發全力殺死……直到追進內城,踏入皇城,才在養心殿把崔玉明斬殺當場。
當著數千人的面,當著那些暗中窺伺的高手,把宮內二總管殺死。
這叫什麼,這叫敲山震虎。
殺人誅心。
說白了,就是立威。
咱是光腳的,你是穿鞋的。
不怕死的,且來碰碰。
之所以如此狂妄,如此囂張,也是趕鴨子上架,不得已而為之。
陰差陽錯結下仇怨,一步步逼得張坤不得不行此誅心之計。
他現在基本上已經搞清楚了,李小宛家裡的滅門事件,到底有著多麼深遠的影響。
還有,綠柳莊小孩心血事件,又對深宮裡的那位老太太的聲譽造成了多大的損害。
自己竟然成了一把衝在最前,最鋒利,最容易折斷的刀。
可想而知的,崔玉明的這波截殺,不會是最後一次,也不會是最強的一次。
高高在上的人物,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容不得半點忤逆。
更別提被人踩在鼻子上拉矢拉尿了。
張坤不死,有人心裡肯定是很不舒服的。
所以,殺不殺陳鳳鳴捕頭,或者說殺不殺崔玉明和城門官這些人,對張坤來說,基本上就沒有任何區別。
反正,已是眼中針,肉中刺,不是嗎?
那就不如把事情徹底鬧開,鬧大。
打得人人忌憚,個個縮頸。
誰要真想對付自己,就要有狗血淋頭的覺悟。
那時候,自己就安全了。
再也不用去過那朝不保夕,日夜提防的日子。
當然,想做到這一點。
還有一關要過。
張坤早就有了心理準備。
當那一抹金影如風撲到,棍勢滔天落下的時候,他心中靜如平湖,無悲無喜,無憂無懼。
哪怕此處乃是深宮內苑,哪怕不遠處軍勢如山。
那又如何?
我自一人一刀。
天下大可去得。
連擋三十六棍,張坤雙腿已經沒入花崗岩地面,直沒近膝……
原地裂開一道道蛛網痕跡,鋪開在廣場地面之上,觸目驚心。
那瘦削矮小身影,還在半空,其力將盡之際,已是收棍在身。
挽出幾個棍花,倒翻一個跟頭,落足下來,不驚點塵。
他一棍前探,眼中就露出驚意:“原來是血眼狂刀……京城四秀把你排在其中,與我齊名,本以為是江湖無知之輩胡亂湊趣。現在看來,並非如此。”
他棍頭輕點,如嬰兒拳頭般粗細的鑲金齊眉棍陡然輕顫。
棍頭成圓,嗡嗡震鳴。
顯然是在蓄力……
接下來的一擊,非同等閒。
“你也不錯,宮猴子的名頭,早就如雷貫耳。聽說,還在皇帝身邊擔任了護衛首領,年紀輕輕已是高官厚祿,果有驚人藝業。”
張坤眼中微微跳起火焰,輕聲讚道:“想要留下我,單憑這套棍法,可還有點不夠。你棍勢雖強,力量雖大,卻也打不穿我的不破刀網。”
接了三十六棍。
張坤也對宮保森的力量速度有了一些瞭解。
對方執重兵在手,揮動如同稻草,一身修為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