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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部分

農村的孩子,差不多初中的時候就不念書了。

三個和我年齡相仿的是一起的,另外兩個都二十多歲。跟他們在一起,我跟三個和我差不多大的更好一點。

他們三個分別叫沈明、國光和王二東。他們在混與不混之間,沈明是他們的老大。所謂的混與不混之間,就是不混社會,但是也打架。董老大跟四大勢力幹仗的時候,他們找的很多青年都是混與不混之間的人。說的再直白一點,那些人根本不是混混,他們平時該玩一樣玩,該泡妞一樣泡妞。他們有事了就找我們這些真正的混子出頭,我們有事了就找他們這些人撐場面。他們靠我們裝比,我們打架了拿他們當小兵。

沈明長的很精神,一張臉整天都是紅紅的。國光是朝鮮人,說話的時候大著舌頭烏拉烏拉的。至於王二東,一身的肌肉,和我的兄弟苗玉龍有的拼。

開業的那天晚上,我們火鍋店忙到差不多晚上十一點多。

“韓洋,有個女孩在外面找你。”我正幫著女生們收拾桌子呢,我們的領班走過來對我說。

“誰啊?”我忙的焦頭爛額的,不耐煩的問我。

“不知道,長的挺漂亮的,在外面站了幾個小時了。”領班對我說。

我聽到領班的話後,忙朝樓下跑去。在這個城市,認識我的女生長的挺漂亮的除了董方還能有誰。

我跑到火鍋店外面後,一眼就看見了站在門口的董方。

“老公,我想和你一起上班。”董方委屈的扁著嘴對我說。

“哎.....”我無奈的笑了。“你是不是傻?”

第四百二十章我前兩天看到瘋牛了

董方一個勁的要吵著和我一起打工,我實在拿她沒辦法。因為我們火鍋店缺人,董方又是九分大美女。我們經理只看了董方一眼,就同意她跟著我一起打工了。

董方的工作是服務員,就是有客人來負責招呼客人給客人點菜。董方跟我上了幾天班,對我們這也逐漸熟悉了起來。

正常來說,情侶是不可以在一起上班的,但是董方例外。

我和董方白天上班,晚上則是一起回到我們的小屋。我們每天都很累,但是過的很開心。有時候董方會想家,會想學校。我看著她的樣子,我心裡挺難受的。我也想家,也想學校,我想我的兄弟們。

不過我們既然已經在這裡住下了,我們都不後悔。

看著董方的樣子,我更堅定了我的決心。在鐵嶺混好,然後帶著董方回我們的城市找到真正害死韓莉的兇手。韓莉究竟是不是董老大害死的我還不敢確認,我只希望韓莉不是董老大害死的。

時間一晃過了兩個月,在這兩個月中,我和董方已經賺了兩個月的薪水。第一個月的時候,我用我的薪水給董方買了一件衣服。我偷偷給董方買衣服的時候,董方還責怪我亂花錢。飯店供吃供住,剩下的錢我和董方都存了起來。

火鍋店那邊,我們和大家的關係都很融洽。我並沒有為了混刻意和沈明他們三人搞好關係,我們四個就是順其自然。他們三個喜歡去遊戲廳打幣子,我打幣子的水平牛比的要死,他們三個都很佩服我。他們三個很不錯,挺講義氣的。

他們三個很好,但是有一個傳菜員不好。那人好像喜歡董方,總是猥瑣的偷看董方。

第二個月發過薪水的第五天,我們火鍋店來了一次會餐。會餐就是大家一起吃飯一起玩,我們吃飯和玩的錢是火鍋店掏的,我們先是在外面吃了一頓飯,然後大家一起去的我們附近的咿呀咿ktv。

那天晚上大家喝了很多酒,玩的很高興,我們每個人的興致都很高。歌廳裡,我和董方一直手拉手笑著看大家玩。如果不是為了查到韓莉的死因,我真的一點都不想混了。自從韓莉死後,我幾乎對黑社會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