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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部分

也是趕不上東城鎮的,可如今商旅行人全往椒陵大城了去了,像自己這正兒八經的大客棧倒淪落成歇腳的小茶肆了。

開店不僅賣吃食,更要客人打尖住宿,現在整日裡全靠五大三粗的孟山拉客了。

這年頭,找個清閒的商旅可比找三隻腿的蛤蟆要難多了,聽說金陵城裡那些大商最初發家的時候,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拼命的很。

泛得著嘛,孟山想不通啊想不通,還是咱寨子裡舒服,沒事睡睡覺射射箭和姑娘們對對山歌,有事的時候就一起出去打獵,日子別提多悠閒了,哪像那些漢人連喝口水都嫌耽誤工夫,東北西跑南來北往,一天到晚想著光耀門楣,光宗耀祖,真的有錢了,卻又含蓄膽小起來,錦衣夜行素袖藏金的,不豪氣。

孟山下意識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厚厚的老繭佈滿了大半個手掌,在他們撩人部落,這是一個當家頂樑柱能力的象徵,是要長年累月的拉弓射箭才練得出來的,他可是清晰記得,小時候自己那個做頭人的阿爹當著全寨人的面用最厲害的鋼刀去劈手掌,炫耀,重重的一下,除了手上多了一個三個月也消不了的血痕,愣沒出一絲血,那厚厚的老繭比黑瞎子的腳掌還厚,硬的像石頭,和阿爹的脾氣一樣,都是咱撩人漢子的中第一號,可惜,再威猛的老虎也擋不住一群狼。

不過讓孟山苦悶不解的是,為啥他大姐的手比最白的小韭蘭花還要白,沒有一絲老繭,軟的像麵條,卻打的“大奴”瑟瑟發抖,為啥他大姐這麼厲害年齡也不小了可還不“招夫”,為啥她二姐要帶著他在這裡開客棧,一開就是兩個多月,像是在等甚麼人,為啥……太多為啥。

拉下毛巾擦了擦手,孟山唉聲嘆氣的搖搖晃晃,十三歲的他,不高大不威武,不斯文不敗類,空洞著眼神,萎靡的像焉了的殘花敗柳,等等等,這可甚麼時候是個頭哦,我孟山還沒有成親,大好的年華難道就空坐在這望穿秋水了?

旁邊趴在地上的小奴猛然站了起來,頸毛豎起來了跟個刺蝟一樣,衝著北方的大道盡頭狂吠,癲狂的無以復加,像只發情的公豬,聲嘶力竭,孟山大驚。

這狗可是孟山的心頭寶貝,姐姐有個咆哮撩人部落的“大奴”,孟山羨慕不來也沒那個本事能找個像“大奴”那樣的秒殺一切的霸氣存在,這頭小奴就寄予他無盡的希望。

小奴是村子裡最兇悍的母狗和山裡白天從不見蹤影晚上蹤影不見青背老妖狼下的崽。

孟山至今還好奇那條已經死掉的母狗為啥能找到老妖狼,且勾搭上青背老妖狼,那可是自己部落附近狼群的頭狼,活了二十多年的老狼,越活越精神,妖的很,比人聰明,要不是大姐帶領族人殺狼,指不定有多少牛羊家畜被咬死。

當年自己阿爹那頭氣焰最兇悍殘忍的老母狗在消失一年後回到村寨時,村裡那些本來以為老母狗鐵定死了的人驚奇的發現,它身邊竟跟著一頭毛色全灰的小公狗,狗一樣的體形,卻有著狼一樣綠油油的眼睛,夜晚尤其陰森可怖,每逢月圓時,竟也會對月狂嘯,卻又有著家犬的忠誠。

在山寨裡,這小奴那就是除大奴外最囂張的畜生,囂張的有底氣讓人服氣,來上幾頭真正的老狼也不是這總低著頭不聲不響跟在孟山身後的小奴對手,是除了大奴,山寨裡最威名遠揚的牲口,真到要死的那天,孟山想自己一定要死在小奴前頭,他可受不了小奴離開自己,一千個一萬個捨不得,比剜了他心肝脾肺還捨不得,還痛。

小奴全身灰色,它的母親是寨子裡最兇悍的母狗,一身油光水亮的黑毛,而青背老狼有見過的村子裡的獨腿老人說是一半青一半白,高大的跟頭小牛犢子,狼嘴張開能把一個剛出身的小娃娃一口吞下。

小奴呢,卻反常的全身暗淡,個子也不大,最重要的是還脫毛,狗頭光禿禿,其貌不揚的那叫一個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