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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開了三十家店,每一家店都是“半吊子”,就這樣的開法還能一直不斷地開新店,而且沒開一家店,都能引起一陣風潮,熱爆社交媒體。

但凡能夠被稱為“社會熱點”的,就少不了媒體人的身影。

2015年yy的熱度從網路社群延續到主流媒體。

yy的崛起,也帶著很多的神秘色彩。

除了每個月至少都要“倒閉”半個月的時間這樣的奇葩營業方式,yy品牌的上新速度也讓人無法理解。

比zara和h and m那些以高效的產業鏈整合、靈敏的供應鏈管理和先進的it系統著稱的品牌,還要快了一倍以上。

那些擁有深厚底蘊的奢侈大牌的成衣,從時裝釋出會的舉行到成衣的最後上架,至少都需要六個月的時間。

像zara這樣的,靠山寨大牌設計起家的品牌,就只需要一個月。

因為有了這樣的時間差,“價廉物非”的zara在大眾服裝領域,異軍突起。(zara在中國賣的算是貴的了,在歐美會便宜很多。)

釋出會過後的28天,zara的成衣就已經到達了全球各大門店的衣架上。

而時裝週那些真正的大牌的衣服,很有可能壓根就還沒有進入到生產的程序裡面。

拋開質量的因素,不要懷疑,像zara這樣的“便宜貨”在時尚這件事情上,走到了大牌前面這個事實。

當然了,真正的大牌也不見得質量就是過關的。比如西太后的那個品牌,就是以質量差聞名於世的。

像zara這樣的快時尚連鎖企業,不斷地模仿大牌,才創造出了,當季的流行色,流行款趨勢。

不然,如果只有很少的幾個人在穿,又何來流行一說?

zara的山寨只是模仿,並不是把人家的衣服原封不動地複製出來。

一開始,這些“快時尚”公司小、不成氣候的時候,大家也都還是相安無事。

等到zara這樣的企業發展出大的規模了,在歐洲對這種版權保護極為嚴苛的地方,肯定是沒有好果子吃。

儘管,天下衣服一大抄,你很難說誰抄了誰的,尤其是,“不太高階品牌”的設計師,一出手,就直接把好幾個大牌的元素給混搭在一起,那就更加沒有辦法說清楚了。

說不清楚這件原因,導致了國內打版權官司的人不太多。

但是在歐洲,那是一告一個準。

zara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官司纏身,煩不勝煩,交出過很多鉅額罰單。

最後的解決方式,zara乾脆每年直接交幾個億的“保護費”。

不僅交了,還交的很開心。

被各大時尚品牌控告,對於zara來說,也可以算是一種另類的營銷。

像zara這種“便宜的品牌”,每被大牌告一次,就是一種品牌認知度的提升。

畢竟,大牌不是人人都買得起,在大牌把真正的設計商家之前,買一件模仿大牌的zara,也不失為大眾的一種選擇。

從速度的角度來說,yy這個品牌,也一樣是“快時尚”,但卻不是zara這種“便宜的品牌”。

yy的任何一個單品,就算是單純的一頂帽子,都沒有單價在一百美元以下的,幾百美金的一件t恤,怎麼都算得上是一個輕奢品牌。

以yy的上新速度來說,肯定也應該抄襲了很多其他的潮牌。

很多“吃瓜媒體”都等著看yy發展壯大之後,時不時打官司的場面。

但是,媒體等來等去,也沒有等到有設計師宣告yy的“不道德”行為。

這個時候,yy奇怪的公司理念,設計師的名字裡面必須帶y,純電子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