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竟然和我不分上下,或是他根本就比我功夫高,鬥我而已,我纏了他幾個小時竟然沒有奪得過來。奪了幾個小時後,天漸漸黑了,我又餓又累實在打不動了,躺在山坡的枯草上連連喘氣,大聲罵到:你個小兔崽子,為一隻兔子值得麼?既然兩人同時打中的,不如咱們換種比法兒,誰贏了誰就得了它。
那傢伙也累得夠嗆,一邊喘氣一邊說:願聞其詳。
我說:咱們比掰手腕兒吧。
那傢伙打量了我一下說:兄臺這麼瘦弱,可別說我欺負弱小。
我說:你覺得我是好欺負的麼?
那傢伙一笑說:好的,總得有個了斷的法子。
說著我們找了一塊較高的石頭,各自伸了手握在了一起。他一副自負的樣子,估計我根本掰不過他,所以開始的時候他沒有用力,只是和我保持著平均,而我漲紅了臉,用盡了全身的力氣也拿人家沒有辦法,如果論輕功,我可以和他糾纏幾個小時,但是論起力氣,我簡直就沒法和人家比,看著他一副揶揄的樣子,我越加氣了。
突然猛的一加力氣,他沒有防備,竟然被我差點拉一下去,連忙屏住心神,認真了起來,我要的就是他的認真。突然伸出兩根手指頭飛快的向他的雙眼戳去,駭了他一大跳,本能的往後一仰,跌坐在了地上。我衝過去奪過他手中的兔子,三步並做兩步向遠處躥了去。只聽到他在後邊大罵:用這種下三流手段,哪裡是大丈夫所為?
我直樂:老子本來就不是大丈夫。
回到我的小屋,在屋前的小溪裡,將兔子剖了,洗了乾淨,浸在酒裡泡著,在屋前的空地上,燃起一堆火,把兔肉抹上鹽和佐料烤,還從屋裡抱出一罈店倒進吊鍋裡煮了,倒進大杯子裡,大口大口的喝著,人生最快意的事情莫過於此。
我一邊哼著鄧麗君的小曲子,一邊等著兔肉烤好,香味漸漸傳了過來,心裡卻想著現代的時候,哪裡有想過,有一天會來到大清王朝,會找一個阿哥當男人,會當福晉,會享盡奢華,然後再跑到山間當野人。那個時候,一個普通人家的小女孩,大學畢業,哪裡想過有一天,會在山裡隱居,烤野兔肉吃,抱著罈子喝酒。
正喝得鬱悶得時候,傳來一句熟悉的聲音:兄臺好會享受,如此夜晚,有酒有肉,卻無知己,不是可惜?
如果是平時我肯定會嚇得跳起來,但是我卻沒動,頭也沒有回,說:兄臺雖不是知己,但這時也可以湊個數的。
便看見那個白日時與我搶兔子的青年走了過來,他既然能說這樣的話,自然就不會再與繼續打鬥。待他坐了下來,我看他凍得夠嗆的樣子,將手中的熱酒遞了過去,他的手都凍得不靈活了,抱著就喝了起來。我笑他:迷路了?走不出去了吧?
他知道我在取笑他,不好意思一笑:頭一次來京城,呆得悶了,便一個人出來打獵,不想卻不知道下山的路了。
我大笑,將烤好的兔子腿撕給他,自己也拿了一隻啃了起來:是你捨不得這隻兔子吧,怎麼也得吃一半了才走。
他更加不好意思了,啃了起來,然後問:我看兄臺,也不像山中的獵人,怎麼會住在這裡?
我說:我怎麼不是山裡的獵人?若不是我會為了一隻兔子跟你爭一個下午麼?這隻兔子對你們城裡來的貴公子只是個玩物,對我來說,可是救命的糧食。
他似乎覺得愧疚了:如果我知道這兔子對兄臺是這樣重要,我肯定不會與你搶的。
我一笑:這可就真叫吃人家嘴軟了。
我們邊吃邊喝,將煮的酒很快就喝光了,我起身又回屋裡,掂了兩壇酒出來,扔給他一罈,自己拎起一罈,灌了起來。
他卻吃得斯文,喝得也斯文,看著我喝得這樣猛,問:兄臺可是有什麼煩惱?
我說: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