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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你並不知道你的聲音是什麼樣的,也不知道是怎麼唱過來的。你只要張開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薦我們參加了能手大賽。他是一個好教練把自己的很多時間和錢都花在我們的排練上。才能是上帝賜給人的然而教會我們如何去培養這種才能的卻是爸爸。我想我們生來就是幹表演這一行的。我們熱愛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學後父親就坐在屋裡陪著我們練習,我們演唱給他聽,他就在那兒挑刺。誰要是亂了套,誰就得捱揍,有時是皮帶,有時是鞭子。父親對我們一點兒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嚴厲。馬龍什麼時候都要出點兒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卻總是因為排練之外的事情捱打。父親總是把我弄得又傷心,又疼痛。我呢,便總想給他也來幾下,結果卻招來更多的打罵。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乾脆揮動拳頭亂打一氣,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們加在一塊兒的還要多。我一還手,爸爸就氣的簡直要殺了我,要麼就把我撕成兩半。媽媽告訴我,當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愛還手,這我不記得了,但我還能想起為了躲父親在桌子底下鑽來鑽去,把他氣得發瘋。我們之間就是這麼一種亂七八糟的關係。

不過大多數時候,我們就只是練習;我們老是練習。有時候,半夜三更了,我們才有時間做遊戲或玩我們的玩具。我們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繩什麼的,也只有這些可玩兒。我們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記得,爸爸快回家的時候,我和哥哥們就趕緊跑回家去,因為如果他發現我們沒有按時開始排練,那麻煩可大了。

儘管有這一切,媽媽還是全力支援我們的。是她第一個發現了我們的才能,並繼續幫我們發掘潛力。無法想象,要是沒有她的愛和完美的幽默感,我們怎麼能做到眼前這一切。她因為擔心我們受不了沉重的壓力和長時間的排練而憂心忡忡,而我們呢,則一心想發揮最好的水平,因為我們確實熱愛音樂。

在加里,音樂是舉足輕重的。我們有自己的廣播電臺和夜總會,想在那兒一顯身手的人總是絡繹不絕。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給我們排練完,就去看當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驅車去芝加哥看節目。他總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們在這條路上不斷走下去的東西。他一回家就和我們講他的見聞,講什麼人在演出什麼節目。他腦子裡裝著所有最新的資訊,無論是我們可以參加的,當地劇院舉辦的比賽,還是“明星車隊”匯演中我們可以借鑑的精彩表演、服裝和動作,應有盡有。有時候,要等星期天我去聖殿作過禮拜回來,才能見到父親的影子,而我剛一進門,他便開始給我們講前個晚上他的所見所聞。他盡力讓我相信,如果我試一下那種舞步,我就能像詹姆斯·布朗那樣用一條腿跳舞。我就是這樣,脫胎換骨似的從教堂出來,又一頭扎進了演出事務。

在我六歲的時候,我們開始收集每次演出的紀念品了。我們安排了演出陣容;他們把我排在左邊第二位,從觀眾那邊來看,傑梅恩緊靠著我站在邊上,傑基則在我右邊;蒂託和他的吉他佔據了最右邊的位子,馬龍在他旁邊。傑基長高了,在那兒俯視著馬龍和我。我們在一場又一場的比賽中都以這種陣容上場,效果頗佳。我們遇到過的一些小組都因為內訌先後解散了,而我們的小組卻越來越精幹,越來越老練。加里那些常來看能手大賽的人慢慢認識了我們,所以我們拿出看家本事,好讓他們大吃一驚。我們不想使他們對我們的演唱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