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正式開庭之前,法院會召集檢察院、被告當事人以及辯護律師召開庭前會議,大家坐在一起,對庭審中可能涉及的司法程式和各種問題提前進行交流,此舉是為了讓庭審更加順暢,節約司法資源。
但在庭前會議上,錢長忠和來自京城的徐大律師團隊並沒有提及任兆南和李光旭,更沒有說明,本案還有新的證據,於是,所有人都認為控辯雙方的矛盾焦點,應該集中在排除非法證據上。可萬萬沒想到,錢長忠開局就放大招,而且還是當著眾多新聞媒體的面將現任省委常委李光旭和全省首富任兆南給牽扯了進來,整個庭審現場頓時陷入混亂。
錢長忠當庭表示,原南風集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李某,李光旭的司機趙某,均可以出庭作證,目前,二人的書面證詞已經在辯護律師的手中了。
法律規定,控辯雙方應該在舉證期內提供證人和證言,經人民法院批准後,方可出庭作證。
所以,主審法官當即責問錢長忠及其辯護律師,為何在舉證期內和庭前會議上都沒有提及此事,錢長忠辯護律師回答的更是令所有人目瞪口呆。
“如果在舉證期內和庭前會議上就說出來的話,那證人的生命安全都無法保證,更談不上出庭作證了。”
此言一出,又是一片譁然。
主審法官見狀,只能以本案出現新證據為由,宣佈暫時休庭。
第一次庭審,就這樣草草收場了,一起普通的經濟犯罪案件,瞬間成了街頭巷尾熱議的焦點話題,留下了巨大的謎團和無盡的猜測。
顯然,這一切都是精心策劃過的,錢長忠以及律師團隊為了保密,故意在舉證階段和庭前會議上三緘其口,專等開庭之際,當著眾多媒體記者的面才突然爆出,如此騷操作,就是為了製造轟動效應,引發大眾的關注。
而那兩個證人,也都是很有來頭的。
李某曾經擔任過南風的副總兼財務總監,是任兆南從上海某大公司高薪挖來的職業經理人,一度視為左膀右臂,言聽計從。可一年之前,兩人突然鬧掰了,沒有任何解釋,李某便被南風解僱了。
他當然不服,在多次協商未果後,最終對簿公堂。經法院調解,雙方在最後一刻達成諒解,李某在拿到了一筆鉅額賠償後,隻身返回了上海。
而李光旭的司機趙某也算得上撫川的風雲人物之一。
趙某給李光旭當了七年多的專職司機,此人相貌堂堂,能說會道,人也非常機靈,很討李光旭的喜歡。
給領導開車,不僅要手腳勤快,更重要的是善於察言觀色,而趙某絕對是這方面的高手,幾年下來,深得李光旭的信任。
而他也充分利用了這份信任,開始在撫川混出了名堂。
有些非常棘手的事,別人搞不定,就委託他幫忙,趙某也總能辦得非常漂亮,當然,其中的好處自然沒少拿。
漸漸的,趙某的膽子越來越大,做事也愈發囂張。開始的時候,收了錢就辦事,辦不成錢財如數返還,後來是收了錢辦事,辦成了,還得再勒索點,辦不成嘛,對不起,錢已經花了,愛咋咋地!能奈我何?
時間久了,難免會碰上硬茬。結果事情被捅到李光旭那裡,李光旭大怒,二話不說,直接將其送了進去。
這哥們也還識相,到了裡面,並沒亂說,只是就事論事,公安方面當然也是淺嘗輒止,不敢深挖,最後,趙某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為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緩期半年執行。
而李光旭也吸取了教訓,從此之後,便再也不用專職司機了。
從這兩個證人的身份上不難判斷,他們都是有可能掌握一些秘密的,尤其是李光旭的司機,如果這哥們真要開口,絕對夠李光旭喝一壺的。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