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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前面三起案件,都不是在一個地方發生的,難以判斷兇手是住在什麼地方,如果他對九龍城這一帶不夠熟悉的話,行兇地點的隨機性就大了更多。

總是要選擇一個地方的,本來也是碰機會地事情,幾個人不可能同時把九龍城跑遍。現在時間還不到十點,李維斯只是帶著她們,開車慢慢經過那幾個路段,經過的時候,把周圍的情況說了一下,計劃的埋伏點也都說清楚了,也讓她們先對環境有個大概的瞭解。

推算兇手行兇習慣是在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現在還早了一點。無論嗜血狂魔在不在附近,會不會上鉤,都只能走一遍,否則,他在看著的話,重複走就會被懷疑了。

時間還早,李維斯想起剛才菲尼克斯說沒和她出去過的話,便開車帶兩個人先去吃宵夜。

吃飯本來是最能活躍氣氛地事情,這樣地場合大家聊天容易熱乎起來,可是羅詠詩和菲尼克斯兩個人,互相不怎麼搭話,一左一右的坐著,都是和李維斯說話,而他也說話,則馬上冷場了。他開始懷疑,讓羅詠詩來,是不是一件明智地決定。

吃完飯,時間已經差不多十一點了。大家再休息了一會兒,然後才往目標地方出發。這必須是一次完成的任務,所以大家都認真了起來。

不知道嗜血狂魔會在什麼地方監視,所以他們是換成換成菲尼克斯開車,李維斯和羅詠詩在後面,關上兩邊的玻璃,縮下去一點身子,停車在光線不亮的地方,只是從前面擋風玻璃看進去,是看不到後面有人的。

到了目的路段,菲尼克斯在路口停了下來,然後準備下車。

&ldo;小心一點。&rdo;

&ldo;知道了。&rdo;菲尼克斯低聲答應了一下,然後提著一個包包下車了,沿途慢慢的走,好像是在尋找門牌號的樣子。

雖然和菲尼克斯不對路,但現在看到她能夠這麼自然的出去為警方當誘餌,心裡還是有點佩服她的,也全神貫注的守著,不讓她出意外。

李維斯以前跟蹤劉豐棠時候準備的一些裝備,現在又能派上用場了。自己人策劃,更是可以安裝得好一點,已經在菲尼克斯的衣服上裝了竊聽器。

現在他們兩個,李維斯帶著耳機聽菲尼克斯的動靜,羅詠詩則準備好望遠鏡觀察。

兩個人在車後座斜躺著,以免前面看到上半身,這樣一來,兩個人身體都有一些貼在一起。

李維斯閉目養神,似乎有點不好意思,但其實他是在忍著笑。因為耳機裡面傳來竊聽器裡面的聲音,可以聽到菲尼克斯在細聲的碎碎念。

什麼&ldo;這姓羅的肯定是喜歡上你了,把我當情敵看呢&rdo;、&ldo;給你們私人相處在狹小的空間裡,別亂搞啊,別耽誤正事了&rdo;、&ldo;如果真的遇到嗜血狂魔,我是不是要讓他咬幾口,才能算是人贓並獲&rdo;,她一個人自言自語的跟李維斯聊著天。經走遠,羅詠詩從望遠鏡裡面可以看到她沒事,正走著回來。

一直等她走回來,還是沒有嗜血狂魔出來,路上也沒有遇到什麼人。回到車裡面,菲尼克斯開車離開,讓李維斯指路,開向第二個地方。

第二個地方,也是用同樣的方式,還是菲尼克斯一個人出去誘敵。這一次在走到一半就遇到問題了。

用望遠鏡能看清楚,而竊聽器則能聽到現場的聲音。

&ldo;小姐,這麼晚了,別一個人閒逛,不安全,回家去吧。&rdo;

&ldo;哦……我找一個地方,找到就可以了。&rdo;

&ldo;是幾號?這一帶我們比你熟悉一點,我們帶你過去吧。&rdo;

&ldo;呵呵…&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