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期,而鄉村為它提供了充滿同樣蓬勃生長的生命的環境。農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單,它有許多同伴,它與樹、草、野兔、家畜、昆蟲進行著無聲的談話,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屬於大自然的生命共同體。相比之下,城裡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單,遠離了土地和土地上豐富的生命,與
大自然的生命共同體斷了聯絡。在一定意義上,城裡孩子是沒有童年的。
當我現在記述著我的種種童年瑣事的時候,我深感慚愧。事實上,我是在自曝我的童年生活的貧乏和可憐。所幸的是,當時我的祖輩中還有人住在鄉下,父母時常帶我去玩,使得我的童年不致與鄉村完全隔絕。儘管那鄉下不過是上海郊區而已,但是,每年在那裡暫住的幾天已足以成為我一年中最快活的日子了。
那是一個叫周沈巷的村子,離徐家彙不遠,隨著都市的迅速擴充套件,現在它早已不復存在。當時那裡住著我的外婆、祖母和一個姑媽,她們的家捱得很近,沿著同一條小河走幾分鐘,就可以從這一家到達那一家。
孩子到了鄉村,所注意的往往不是莊稼和風景,而是大人不放在眼裡的各種小生物。春天的水窪裡有蝌蚪,每年我都要捕撈一些,養在瓶子裡,看它們搖著細尾巴活潑地遊動,心裡的喜悅要滿溢位來。夏天的田野則是昆蟲的天下。一定是很小的時候,也許還沒有上學,有一次在鄉下,姐姐神秘地告訴我,田裡有“得蜢”。她其實說的是蚱蜢,因為發音不準,說成了“得蜢”。我好奇地跟她到田裡,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見蚱蜢。我更喜歡捉一種叫做金蟲的甲蟲。仲夏季節,撥開玉米葉子,便可發現它們擠成一團,正在啃食剛剛結成的玉米穗。金蟲有金色的硬殼,蠶豆大小,用一根細線栓住它,讓它懸空,它就扇開薄翅飛起來,發出好聽的嗡嗡聲。由於它愛啃西瓜皮,捉住了能養好些天。年齡稍大,我喜歡捉蟋蟀。它們往往躲在爛草堆下,翻開後四處亂跳,一眨眼就不見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裡行動,用手電筒光能夠把它們鎮住。捉住後塞進自制的小紙筒,再選出模樣精悍的養在小竹筒裡或瓦罐裡,和別的孩子玩鬥蟋蟀。
在我眼裡,鄉下什麼都和城裡不一樣,一切都是新奇的。喝的是井水,倘若在雨天,井水是渾濁的,往水桶裡放一塊明礬,便神奇地變得清澄了。潮溼的河邊佈滿小窟窿,從中鑽出一隻只螃蟹,在岸上悠閒散步。林子裡蟬聲一片,池塘邊蛙聲起伏。那些池塘,母親說裡面有溺死鬼,會把小孩拖下去淹死的,使我感到既恐懼又神秘。還有夜間在草叢裡飛舞的小火光,分不清是螢火蟲還是鬼火,也給鄉村罩上了一層神秘的氣氛。
夏季是下鄉的最佳季節,不但萬木茂盛,而且可以一飽口福。所謂一飽口福,其實年年都是三樣東西:露黍、玉米和南瓜。露黍形似高粱杆,比甘蔗細得多,味同甘蔗。新玉米當然鮮嫩可口。坐在屋外嚼著啃著,屋裡飄來南瓜的香味。南瓜是在灶火上蒸的,大鐵鍋裡只放少許水,一塊塊南瓜貼在鍋壁上,實際上是連蒸帶烤,蒸得瓜瓤紅亮潤口,烤得瓜皮焦黃香脆。嚐鮮之後,照例要把這三樣東西帶一些回城,把鄉村的滋味延續若干天。當年商業不發達,在城裡是買不到這些東西的。
每次到鄉下,我們多半住在外婆家裡。當然,因為外婆疼愛我們。可是,我不喜歡外公,甚至怕他。在我的印象中,他總是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