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編劇轉成寫網路小說,算不算是一種突破?
理論上說,兩者應該是同一個等級,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是表現手法上有不同而已。劇本的表現手法以對白為主,而小說的表現手法則是以敘述為主。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我認為兩者是有等級之分的。劇本屬於大雅類,小說屬於大俗類。為什麼我要下這樣的定論?
道理很簡單。
劇本的最終欣賞者是觀眾,小說的最終欣賞者是讀者。劇本塑造人物是靠臺詞和動作,在整體佈局上講究的是視覺衝擊,為達到一種高雅的效果,編劇對一部劇本的修改不會少於10次以上。而小說塑造人物可以調動一切手段,在故事情節描寫上可以發揮到極致,因為作者不需要顧及導演的感受,亦不需要考慮出品人是否同意花幾十萬造一架模擬飛機來拍一場戲,只要不脫離“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這八個字,作者完全可以海闊天空無限制性地寫下去,越通俗越好,太雅了反而會引起讀者反感。因此,一位腦海裡有故事的網路寫手一天能碼好一萬字,而一位編劇三個月寫好一部四萬字的劇本已算是盡力了。
綜上所述,我轉型後應該是有所突破,有突破就有希望,腰包將會慢慢地鼓脹起來,嘿嘿……
第一章 旅遊遇險
這幾個晚上我老睡不著,右眼皮跳得很厲害,我們編輯部吳主任提醒我說左跳財右跳災,儘管我有些不信,但內心多少有那麼點陰影存在。
“還有兩天我們就要去旅遊了,我看你好像一點準備都沒有做。”一進家門,老婆鄭雯就對我嘮叨。
“旅遊?”我把這件事給忘了,道:“我還沒和領導說。”
“這次你該不會放我鴿子吧?都結婚五年了,我們什麼時候正經旅遊過?”
後面這話倒是真的,她是教師,我是記者,戀愛時我就向她承諾旅遊結婚,結婚時卻沒能實現,婚後這五年她多次提出要圓那個旅遊夢,我沒有一次答應她,教師假期多,記者無假期,我歷來把事業放第一位。這回答應她,是因為那天我喝了點酒,一時高興脫口而出的,事後給忘了。
我覺得有點對不起她,道:“明天我去和領導說說。”
“什麼明天?後天就動身了,現在就說!”
“現在怎麼去說?都下班了。”
“打電話呀!”
我猶豫了一下,抓起話筒,撥通了吳主任的手機。
“喂,主任,想和您說個事。”我歷來不把這個領導當領導。
“有事不能在部裡說?都不讓休息了,你找死呀!”他說話很衝,性格看似大大咧咧,做事卻很心細。
“後天我要請假去旅遊,向您通報一聲。”
“和誰去?”
“您弟嫂。”
“多久?”
“一星期吧。”
“本來我不同意,看你平常在工作上還算賣命,批准你這次請求。”
“喂,主任,凡事您都喜歡提幾點要求,這回有不有?”
“有!劉道華,你給記好了,第一,陪好我弟嫂,她曾跟我說你們倆從沒放下包袱正經旅遊過,這次我成全你們,如果她玩得不開心,我拿你是問!”
“知道了,快說第二吧!”
“第二,旅遊期間注意安全,你的右眼皮跳是不是真有災難我不清楚,但這個時候,安排你出去旅遊總比安排你出去採訪讓我心裡踏實。”
“主任,您說的這些話我很感動,我都快哭出來了。”
“還沒完呢!記住,別隻顧玩,有料的話,多帶點新聞回來。”
“您這老滑頭,到底是安排我去旅遊還是安排我去採訪?”
“你看著辦吧,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