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雖然相信你沒有報假案,但是卻一直認為你是產生了幻覺,所以始終對你說的遇鬼一事不怎麼上心,即使領著縣刑警隊的同志去你那裡走訪的時候,也沒有表現出過多的熱情。
但是沒有想到,就在當天晚上,豐集鄉又發生了一起遇鬼案,我要是沒有判斷錯的話,你就是吳志勇晚上遇到的那個騎著鳳凰牌老式腳踏車的“鬼”。
那晚你為了達到逼真的效果,找來一輛已經停產了幾十年的老式腳踏車,你把自己化妝成一個恐怖的樣子,故意騎著車子被吳志勇看到,當吳志勇發現了你之後,你就快速的離開了,因為當時吳志勇被嚇壞了,根本沒有注意你是怎麼離去的,等緩過神來之後,看到你不見了,還以為你是瞬間消失了呢,所以無形中增加了吳志勇的恐懼心理,這也是他來報案時為什麼會說你是“唰……”的一下就不見了的原因。
而你在離去之後,自作聰明的留下了那輛已經停產了幾十年的腳踏車,想用它來誤導警方的判斷,同時也為了證明吳志勇見到的不是幻覺。
但是你沒有想到,也就是這輛腳踏車出賣了你,你聽說過騎著腳踏車的鬼嗎?
後來你怕吳志勇的案子也和你的一樣,不能引起警方的注意,所以案發的第二天你就給省裡的新聞媒體打了熱線電話,將這個案子給曝光出去了。
要知道,吳志勇的案子除了警方和吳志勇本人之外,最瞭解過程的只有那個“鬼”了,然而你卻沒有想到,吳志勇在“遇鬼案”發生之後,因為害怕被所謂的“鬼”纏身,便住進了孟家村的養老院裡面,養老院的19位老人證實,吳志勇在住進養老院之後一直和他們在一起,根本沒有和外界聯絡過。
既然警方和吳志勇都沒有給新聞媒體打電話,那會是誰通知的新聞媒體呢?
雖然那幾家電視媒體把案情說的很模糊,但是另外幾家報紙卻把“遇鬼案”的案情給還原了90%,我事後看了那幾分報紙,雖然把案情講的很詭異、恐怖,但是基本上符合案件的真實事實,而除了吳志勇本人和警方之外,還有誰會對這個“遇鬼案”這麼瞭解呢?顯而易見,這個給新聞媒體提供資訊的人,就是當晚那個所謂的“鬼”。
當新聞媒體將這個案件曝光後,其實我就已經開始懷疑你了,但是當市局刑警隊的同志下來之後,我陪著市局刑警隊的同志們走訪調查了一番,卻什麼線索都沒有發現,就在我認為這個案子會停滯不前的時候,張英出現了。
昨天晚上張英因為沒有錢打車,以至於鬧出了後面的“女鬼打車案”雖然最後證實這是一起誤會,但是張英卻在她的材料裡面提供了一個線索,那就是火葬場建造住宅區的事情。
發現這個線索後,我同火葬場的李經理通了電話,瞭解到一條村民徵地補償的事情,然後我又去村裡進行走訪,得知被火葬場徵用的15畝土地之中,你的土地被徵用了3畝,但是你在火葬場周圍的耕地卻有9畝,所以你之前曾和火葬場溝透過,想要將你的9畝全都徵用出去。
但是火葬場方面,因為已經和孟家村的幾戶村民達成了協議,因此不肯改變徵用土地的方向,於是就拒絕了你的請求,所以你遭拒之後,便假借遇鬼之名,造成輿論攻勢,嚇得孟家村的那些村民紛紛退出了土地徵用,而你卻趁此時機,將自己的9畝土地全部徵用給了火葬場。
當我瞭解到這些情況後,故意將你和吳志勇叫到派出所來,向你們詢問土地徵用的事情,可是你卻對此事避重言輕,絲毫不提你已經和火葬場簽署了9畝耕地被徵用的事情,卻將矛頭指向了孟家村的主任孟長江。
但即便是此時,我都不敢確定嫌疑人就是你,於是我在心懷疑慮之下,故意對你和吳志勇說道以後不會在有靈異案件發生了,土地被徵用的方向也不會被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