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手也容易些。
自從幫忙設計捉弄了崔炎與胡小姐之後,丁冉對他倒很是信任,平日裡一些小事都交由他去處理。這天終於逮著個絕好的機會,丁冉一早出門之後,忽然打電話回來,說是手提電腦壞掉了,要人拿去修,又說阿仁知道放在哪裡,就讓他去吧。
阿仁得了這個差事,正合心意。立即殷勤地前去跑腿,並順手牽羊,留了些東西在丁冉房內。
晚上丁冉回到家,見電腦已經修好,很開心:“阿仁,你辦事果然麻利,只跟著我做這些雜事,太屈才了,我會找機會向乾爸推薦你的。”
阿仁心裡一陣激動,嘴上卻推辭道:“我很樂意跟著丁少,又清閒又自在,不用擔驚受怕的,並不想離開。”
聽見這口是心非的話,丁冉也不拆穿。又客套地說了些“趁年輕拼一拼”之類的老生常談,便回房了。
休息片刻,鎖好房門,音響裡放進一張巴赫無伴奏組曲,聲音開得稍大。然後用螺絲刀墊著絲巾,小心撬開了電燈開關。兩根膠皮線後面,果然藏著一粒微小的竊聽器。丁冉面無表情地研究了一番,又悄無聲息地將開關封回原狀。
上輩子家裡沒少發現這玩意兒,不過都是在幾年之後。往往它尚未起作用,就被及時搜出銷燬了。為此順藤摸瓜查出了不少臥底,那些人最後都不聲不響消失了,只不知道其中有沒有這個阿仁。
眼下幾樁大事趕在一起,正是渾水摸魚的好時機。全家都緊張戒備著,只有丁冉蕭然物外。他想賣個破綻試探一下,沒想到真靈驗了。這反黑英雄果然好用,可千萬要保住他,萬一他被揪出來幹掉了,警方再派個狡猾精明的來,那才煩惱呢。
丁冉絲毫不動聲色,對阿仁依舊錶現得信任有加。
這一年丁爺四十九歲,不是整生日,故而沒有大操辦,只在家中擺酒,招待親眷並幫會中的老少弟兄。
按照丁冉的指示,雷霆這天難得打扮十分正式,西裝筆挺,皮鞋鋥亮,捲毛上擦了點發蠟定型,頗有幾分“道貌岸然”的架勢。
進了門,先去拜壽,規規矩矩磕了頭,連丁爺在內的幾個長輩見了他,都驚詫不已,叔伯們紛紛感嘆,這竟然就是當年愣頭愣腦打起架來不要命的那個爛仔雷霆,人做了大事,果然越來越長進,終究不枉馬奔提攜他一回。
雷霆賣力裝出一幅謙遜有禮的樣子,與長輩們寒暄一番之後,便退回到大廳去找丁冉。順著邊邊沿沿不顯眼的昏暗角落一路搜尋去,果然捉住了丁冉的蹤跡。
他一身黑色修身禮服,潔白的立領雙排扣襯衫,袖子邊緣露出的部分,裝飾著低調的黑色水晶袖釦,絲綢領結小巧精緻懸於領口,襯托得一張臉明眸皓齒,光彩奪目。雷霆心想,電影裡的那些個王子也不過如此吧,比對之下,自己立刻變得粗陋起來。
似乎有心靈感應一般,雷霆的眼神一投過去,丁冉立即回望過來,四目相對,悠然一笑。丁冉輕巧穿過花花綠綠的人群,站到雷霆對面,由頭到腳細緻打量一番,點點頭:“及格了。”
雷霆待要說什麼,大門口發出一陣騷動,眾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過去——崔炎來了。當那傢伙聲勢浩大地步入大廳,所有人便自動閃開一條通道,輩分小的趕緊迎上去,連連招呼著“崔少”,“炎哥”,“崔先生”。
崔炎眼高於頂、旁若無人,只管大步往前走,對於邊上眾人極盡諂媚之姿,只鼻孔略哼了哼,算是消受了。一路走來,恰恰停在丁雷兩人面前。
丁冉禮貌有加地叫了聲:“炎哥好。”雷霆則毫不買賬。
對丁冉,崔炎少不得看在丁爺面子上敷衍幾分:“阿冉,氣色不錯,身體全好了嗎?我家老頭自從見了你一次,可沒少誇獎,說什麼言辭得體啊,舉止妥當啊,順帶將我踩得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