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的那一幕,再次浮現在了眼前,滿屋子的血,爸爸,媽媽,都變成了冰涼的屍體,表情麻木身姿詭異地望著他。丁冉止不住打了個冷戰,一件外套立刻披上了他的肩頭,恍惚著回過頭去,身後不見人影。衣服上散發著淡淡的菸草味和溫暖氣息,那是雷霆的味道。丁冉不自覺拉緊衣襟,向後縮了縮身體。
馬奔的屍體被送走後,丁爺鄭重交代下來,如今義字堂口的一應事務,都交由雷霆全權處理,連帶馬奔的身後事,也由雷霆經辦。
同生會雖是江湖社團,卻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有著詳細的等級、升遷制度,仿若一個大型集團公司。幫會下轄忠、孝、仁、信、義、平、天、地、至、尊、等等數十個堂口。所有堂口都是獨立運作的,各有歸屬,因此堂口之間也會因爭地盤和生意而發生衝突。
義字堂規模不算很大,實力也並非最強,卻是丁爺嫡系,多年來深得信任,因此堂主之位舉足輕重。丁爺能點頭雷霆主理事務,無形中已是認可了他。看來,馬奔臨終前的一番託付起了很大作用。
這一步有驚,無險,到底是成了。
馬奔的葬禮被雷霆操辦得十分風光,幫會里有頭有臉的叔伯長輩悉數到場,眾人對於雷霆的辦事能力都十分讚賞。丁冉也一直守在大馬小馬身邊,陪著馬奔走完了最後一程。靈堂上懸掛的那幅黑白遺像中,馬奔臉龐微側,笑得寧靜慈祥,正是出自丁冉之手。
葬禮之後,關於兩匹馬駒的安置問題,雷霆和丁冉之間有了小小的爭執。
按照丁冉的規劃,兩個孩子還小,正是努力讀書的年紀,應該幫他們倆請幾個補習老師,等功課跟上一點,再申請名校,之後便可以順利的升入名牌高中,考進一流的大學。到那時心智成熟了,再考慮走什麼路,選擇也多一些。
可是雷霆卻認為,十三四歲的年紀正該無憂無慮玩耍才對,犯不著那麼辛苦。他滿不在乎地說:“讀書讀書,讀得越多人越傻。我也沒讀過什麼書,照樣混得很好,每天開開心心。”
丁冉不滿地瞟他一眼:“誰都像你?”又輕笑著嘟囔道,“野狗一樣,扔哪都能活!”
雷霆賤賤一笑:“這是表揚我生命力頑強嗎?是吧?還是你知道我。”
商量來商量去沒結果,只好交給兩個小朋友自己決定。小馬率先表態:“饒了我吧,我最見不得書本,一看帶字的東西就頭疼。霆仔哥,要不我跟著你出來混吧,我爸帶我去靶場打過槍,我槍法可好了!”
雷霆得意洋洋衝丁冉顯擺道:“看看,這可是小馬自己的意思。”被瞪了一眼之後,又立刻教訓起小馬來,“你他媽才多大!你爸把你交給我,不是為了讓你早點當流氓的!先滾回去唸書,等你長大點,起碼……嗯……高中畢業吧,到時候再看你有沒有資格跟著我!”
小馬一臉的不情願,大馬則懂事地說道:“我聽冉哥的。不管怎麼說,現在努力一點,免得將來後悔。就算想幫忙霆仔哥,也要有本事才行。我想霆仔哥手底下並不缺能打能拼的人,今後真想做大事,還得靠腦子才行。”
一席話說得雷霆目瞪口呆,指著大馬問丁冉:“這是你教他說的吧?跟你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你給施了什麼法?”
丁冉指指自己的腦袋,聳了聳肩,投來一個不以為然的眼神。
小馬站在雷霆身後,歪愣著腦袋瞪著哥哥和丁冉,嘴巴恨不得厥到天上去。而丁冉旁邊的大馬,則任憑弟弟宣洩著不滿,一臉寬和的笑容。
丁冉看著那處處對立卻又相親相愛的兄弟倆,有些晃神。如果有一天,大馬小馬知道自己所尊敬的“冉哥”本可以出手去救他們的父親,卻為了一己私心,為了捧他們最信任的“霆仔哥”上位,眼睜睜送馬奔踏上了不歸之路,他們又會……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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