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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公海,沒有什麼普通市民發現。但船上各種人員加起來都有幾千人,人多口雜,難免有人把事情當爆炸新聞洩露出去。

不過,沒有媒體的揭露、推波助瀾,這就只能成為少數人私下茶餘飯後的消譴,並沒有引起大的反響。

至於幾股恐怖份子聯合行動的,有去無回,有沒有人傳遞出資訊、國際恐怖份子間有沒有引起關注,那是一般人瞭解不到的。

警務處對於這個大案,也是努力壓下。但在內部,對於當時的情況,免不了要重點調查。

受邀前往了的那位警務處副處長,又是後悔、又是慶幸。後悔的是自己提前走了,要不然,現在的結果,就是他在第一現場親自指揮之功了!

這麼大的事件、這麼多富豪、這麼多恐怖份子……這一份功勞,足以讓他在警務處長的爭奪戰中脫穎而出了!

香港警察架構也是金字塔型的,警員最多,有一兩萬;警長幾千,警署警長一千多;見習督查、督察、高階督察加起來一兩千;而到總督察級別的,就只有幾百人;警司更少,高階警司更是不到百人,總警司大概只有五六十個。

警務處的行政高層,人數就更少了,一般助理處長15個,高階助理處長5個,各有分工。副處長則是3個,最後的是一哥----警務處長1個。現在警務處長快要退了,副處長自然是最有希望接替的,可副處長有幾個,高階助理處長資格相差也不是太遠,對於這些年紀已經不小的高層來說,誰不希望能夠早點爬上去?

坐到警務處的位子,已經基本上沒有機會在在前線衝鋒陷陣、破案抓賊了,靠的是人際關係、是資歷累積。一般來說,大家平時都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保守穩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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