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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聲說道:&ldo;剛才我在外面的時候,我就想好了。打電話找人買點東西,送到這裡來,然後報警。&rdo;

&ldo;毒品?&rdo;李維斯眉毛一揚,除了軍火,就只有毒品能讓警方嚴辦了。這老頭還會玩陰的啊。

麥田苦笑了一聲:&ldo;雖然這樣栽贓也是犯罪,但我不得不這樣。最好……不要讓麥迪他們遭到綁架的事情曝光。你應該知道模仿犯罪,被綁架過的人,更容易被人盯上、惦記著。當年李家兒子被綁架後,全家老少出門都是防彈車、保鏢。那樣多累?我們家還沒有到那地步,低調的活著就好,我不想他們兩個以後還被更多的人惦記著。&rdo;

&ldo;隨便。&rdo;李維斯並不是一個正派到眼睛裡揉不進沙子的警察。

走到最右端,試了幾把鑰匙,開啟了房門,開了燈。

裡面本來是黑暗的,突然的光亮,讓裡面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有一陣不適,眯起了眼睛。

李維斯和麥田已經看清楚了,裡面有三個人。

三個人都是坐在凳子上的,腳用膠帶綁在凳子腿上,手反在後面用膠帶綁住。三個人成三角形背對背,中間又放了一張桌子,桌子腿是和凳子綁在一起的,這樣做大概是想要讓他們互相牽制動不了。而桌子邊沿還放著一個玻璃杯,只要有大的牽動,玻璃杯就會掉下來,那邊的人也就很快會聽到了。

除了完全被綁著,嘴上也貼了膠布,說不了話,只能發出不大的哼聲。如果不是李維斯對聲音的敏銳,換一般人也只有一間一間搜查了。

只是他們為什麼要分開這麼遠呢?

就在同一個房間裡,或者在隔壁不是更好嗎?

迷惑警察?警察來了,也會整棟樓都搜查的吧?

怕被認出聲音?那女的還想繼續回到麥迪的身邊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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