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徹底失去安穩工作的百姓,暫時的有了一份果腹的食物。
隨後,在怪物的監督之下,這些人就開始了正常原本的工作。
逐漸的回到了正軌。
對於城內突如其來出現的大量的怪物,無論是天空飛舞的飛龍,還是馳騁在大道中央的半人馬,又或者是那些醜陋的哥布林和狗頭人。
白靈港的居民們原先都非常的害怕,但隨著他們發現這些生物們都非常的守規矩後。
適應了過來。
在雅頓什麼都沒做,靜靜等待的一月時間裡。
人類們就慢慢的適應了過來,只用了短短的一個月。
“你們不能抓我。”
與此同時。
雅頓也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裡。
成功的清理掉了大量的老鼠。
那些捨不得自己地位的勳爵,整個白靈港的上層的所謂上流人士。
他們主動默許和縱容海盜的行為,已經觸及到了雅頓的底線。
無論是尸位素餐還是袖手旁觀,什麼都不做。
這兩點,每一點都觸犯到了官員的底線。
一個勢力要想蓬勃發展,這種害蟲,都必須少。
要麼主動識去的上交部分財產。
要麼被雅頓趕出去。
任憑他們怎麼呼喊,面對怪物們的想闖他們屋子,轟出去他們的行為,都沒辦法改變。
此時此刻他們的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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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完這一切之後。
,!
雅頓在摩多歷年一月。
正式頒佈了。
《銀龍法津草書》,以及《新稅法》。
要想建立起一個穩定的秩序,尤其是雅頓所需要的和希望的秩序。
立法來明確制定規矩是最為簡單和快捷的辦法。
雅頓以絕對的實力在整個白靈樹島,還有包括之前自己早就統治,當做底盤的後花園的蘇寧島。
開始正式實行自己初步創立的《銀龍法律草書》。
這一行為立刻在整個白靈樹島上引起軒然大波。
其實這套法律和其他王國出臺的法律相差之間沒有多少太大的區別。
八成部分都是一模一樣。
雅頓不是標新立異的人。
只要順應於時代發展,而且處在時代發展的前列就足夠了。
唯一區別的就是有這幾條而且特別令人在意的。
一,法律的修改權有且只掌控在偉大的銀龍領主手上。
二,法律的一切解釋權掌控在銀龍領主手上。
這是樹立在所有法律之前最重要的兩條。
其他的法律條文還更加註重於平民的利益,而不是上層貴族。和之前貴族們只要付出一筆現金。
即使是殺了人也就要出一筆贖買金就可以免罪,稱之為贖罪金不同。
哪怕是貴族,殺人,也要有正當的理由。
否則不僅要罰一筆錢,還要遭受牢獄之災。
這一點毫無疑問令所有的貴族無法忍受。
不過這樣也就罷了,更令他們頭疼的。
是在銀龍法案之後看似不起眼的《新稅法》。
:()銀龍之從破殼到神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