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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月綸太郎被利用,但是發生綁架案那天,他為三浦做的不在場證明,要怎麼解釋呢?&r;

&l;那個不在場證明是真的。但是,由於三浦的背後還有一個共犯,所以那個不在場證

明就變得毫無意義了。&r;

岳父皺著眉頭,說:

&l;你的意思是,實際上綁架孩子、並且殺害了那個孩子的人不是三浦,而是真正的兇

手?&r;

&l;對。那個兇手的唯一目的,就是殺害茂,而三浦只是他執行這個目的的工具而已。

既然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當靠山,那麼綁架、監禁、殺人等‐連串的犯罪行為,就應該和

三浦無關了。但是這個不在場證明之所以顯得不自然的原因,正因為三浦和那些犯罪行為

實在無法完全撇清。&r;

&l;為什麼?&r;

&l;我也是聽法月說的。我就重複他的說明吧!真兇在久我山綁架富澤茂,把他監禁在秘

密場所,然後在晚上八點到九點之間殺死他。可是,為什麼一定要在那個時間殺人呢?這讓

人難以理解。兇手既然早就計劃不管是否能夠拿到贖金,都要殺死人質,為什麼還讓人質

活到晚上呢?還是兇手並沒有延緩殺害人質的時間,而是本來就要等到知道交付贖金的結果

後才動手?這個我不知道,不過,兇手選擇在那個時間動手殺人,是有理由的。&r;

&l;什麼理由?&r;

&l;沒有馬上殺死人質的原因,應該是因為太急著殺害人質的話,反而讓人懷疑兇手的

真正動機。另一方面,不能在九點以後才殺死人質的原因,是為了確保三浦的不在場證明

。您認為三浦為什麼要在最後一通電話中特地說出棄屍地點呢?&r;

岳父搖搖頭。

&l;因為屍體越晚被發現,就越難判斷出正確的死亡時間。如果推定死亡的時間範圍太

大,甚至超過了九點,那麼特地為三浦安排的不在場證明恐怕就變成做白工了。所以他才

告訴我們棄屍地點,讓我們早點發現屍體。&r;

&l;原來如此,這有道理。&r;岳父又摸摸下巴,然後說:&l;所有的威脅電話都是三浦打

的嗎?&r;

&l;三浦一整天都待在等等力,等於有了最有力的不在場證明,不過他在上午和下午時

,分兩次打威脅電話到我家。&r;我重複我在開奧迪時,法月對我做的說明。&l;三浦在晚上

九點和法月分手後,到最近的車站,開停在那裡的golf車去秘密處所,將剛死不久的茂和

書包放入汽車後面的行李箱。那個秘密處所應該不是中野新屋三o五號室,而是兇手事先就

準備好的地點。&r;

&l;是吧!然後呢?&r;

&l;三浦打了第三通威脅電話。他用汽車行動電話,指使我開車兜圈子,叫我把贖金送

到狹山公園。結果,我在公園裡的石階上跌倒了。當我因為跌倒而失去意識時,他便將錯

就錯,開著他的golf到青梅市,把裝著孩子遺體的塑膠袋丟棄在建材放置處。最後一通電

話就是通知我們人質已經死了。至此,三浦在這個事件中所擔任的工作,也全部結束了。

&r;

&l;你在石階上滑倒的事情,真的是偶然的意外嗎?&r;岳父的手指搔著眉頭,低聲說著。

&l;我聽你說這些話的時候,總覺得你會滑倒好像也是兇手安排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