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開她的手,轉身走了出去。我的傷口還有些疼痛,就讓它疼痛吧,如果身體不疼痛我反而會更難受。出門之前,我在衣帽架上取了一條她的圍巾,深紅色的羊絨料子,非常暖和。我把它緊緊的纏在脖子裡,纏到臉上來,只露出兩隻灼灼疼痛的眼睛。我跨出房門,便沒有回頭,腳步越來越快。時間已經不能再等待我,我必須找到楚暮,把錢塞在他手裡才行。只有快些這樣做,我的不堪感受才能稍微降低一些,我為此而付出的一切代價才算值得。
很多年了,我好像一直都沒有叫過她媽媽,媽媽媽媽,我終於可以再次這樣呼喚。我低下頭微笑了。
這天奇冷,滿大街都飄蕩著潔白的霧氣,我走出小區時,腳步就僵硬了,好不容易才攔到一輛只依稀辨別得出車燈的出租,我捨不得打車,就是樣走。我要儘可能地幫助楚暮,陪他度過難關。
天矇矇亮的時候,我在楚暮家旁邊不遠處的中信銀行取了錢,用超長的羊絨圍巾把這些多的我數不過來的一百圓紙幣緊緊的包好,捂在我的大號白色大衣裡,按在胸口,像按著一塊腫瘤。
如果這時路上會出現歹徒,奪了我的錢,我會死也不顧的跟他們拼命,哪怕明天新聞上會播報這樣一條訊息:7歲的天中優等生,身攜過萬人民幣,橫屍街頭。她的腹中,孕有一個足月的嬰兒。
也在所不惜。
我很快來到了周楚暮家的門口,一路安全,沒有強盜,除了我的胸口硬生生的疼之外,一切都算好。我揉了揉我凍得通紅的狼狽的鼻子,可卻流出了落魄的鼻涕。我只能一邊擦鼻涕,一邊敲他家的門。我沒有去敲窗戶,而是選擇門,是因為我想在他開門的那個瞬間就擁抱他。
至此,只有他才能溫暖我。
許久,他開了門。
他叼著一根菸,眯縫著眼睛看著我。他沒有受傷,簡直毫髮無損,甚至可以用容光煥發來形容。因為他換了一個非常短的新發型,穿了一身還算體面的睡衣,簡直不像他。我的前腳剛剛邁進去半步,他就把門合上了一半,他用含糊不清的嗓音問:“你來幹什麼?”
“讓我進來。”我喃喃的說,因為冷,我腳底不穩,差點摔倒。他把門縮成一道縫,抵死要攔我在門外。
“妹妹。你以後,不用來找我了。”他用最後的一點耐心對我平靜的說。
“為什麼……”我的大腦似乎也被凍僵了,愚蠢的問題脫口而出。
“因為,我換女朋友了。明天,我就要搬家。”
“去哪裡?”我無力地問。
“去她家。”他的嘴角浮起一絲微笑,“對不起,林林。我也很想等到你很有錢的那一天,可惜,我實在等不起。”
說完這句,他就“嘭”的關上了門。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難道他真的忘了嗎,兩情相悅,天長地久。
還是他從來都沒有真正地懂過?
我不想放棄,拼命擂門,一直擂到整個手掌都變成了通紅,手心劇痛,擂到被我狠狠捂在胸前的鉅款掉落在的地上,一張張粉紅色紙幣散落得到處都是。
我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嘴巴里,我含著自己冰棒般地手指,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它們不再僵硬,能夠活動。然後,我捻起一張張得紙幣,從門縫裡一張張地,把它們送進去。
那些美好的心酸的過往,像一幀幀圖片,最後凝聚在這些薄如蟬翼——或髒若舊窗簾,或嶄新的可以割傷面板的紙幣上,被我傳送進他的屋子裡。
我獨自跪在他的門前完成這一切,直到我的耳畔傳來車水馬龍之聲。
天亮了。
回家吧,林枳。
我的心,盛滿從未有過的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