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段主任記憶猶新 幾句話振聾發聵
為了便於歐陽平、劉大羽和韓玲玲的理解,段主任用筆在一張紙上劃了三個彼此不關聯的圓圈,圓圈裡面分別寫著“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性格”和“‘1。12’兇殺案”。
段主任用圖解法對三者之間的關係進行了說明。
概括起來,一共有五點:
第一,李冬庭得的是“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由於治療及時,從發病到住院治療,前後只有四天(檔案上有具體的文字資料),雖然病的來勢非常兇猛(家人將李冬庭送到醫院來就診的時候,李冬庭兩眼發直,表情木然,坐立不安,表現的非常狂躁,家人是用繩子把他綁到醫院來就診的,在就診的過程中,李冬庭曾經用拳頭擊碎了診室門上的玻璃(就診的時候,段主任讓家人將李冬庭手上的繩子揭開,繩子剛解開,李冬庭驀然站起身,試圖衝出診室,父親將診室的門關上的時候,李冬庭用拳頭在門玻璃上連擊四下,當時,李冬庭的手血流如注。)
段主任當即開出了住院通知書。
第二,李冬庭的複診記錄薄為空白,出院的時候,段主任在出院診斷書上給出兩個醫囑:
一,堅持定期服藥。如果一年以後不再復發,可試著斷藥——或者減少藥的劑量,=無=錯=小說 M。quLEdu。coM也可以適當延長服藥的時間,如發現心神不寧,情緒躁動不安不適症狀,可隨時服藥——或者適當增加藥的劑量。
二,每半年複查一次(以冬末春初、夏末秋初為宜)。
複診記錄為空白,這說明李冬庭自出院以後從來沒有復發過——或者說,在藥物的作用下,患者已經能有效控制自己的病情了——或者說患者已經完全痊癒了。
事實證明,李冬庭確實沒有復發過,他對自己的病情控制的也比較好,當李冬庭發現自己心神不寧,情緒躁動不安的時候,他就會主動請假,回家養病。
第三,在七年的時間裡面,李冬庭如果確實不曾復發過的話(李冬庭的工作單位應該能證明這一點),那麼,在臨床上就可以認定是李冬庭的“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已經完全康復(段主任特別強調,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可以找幾個專家對李冬庭進行一次鑑定。這個鑑定完全可以作為法律上的依據。)
第四,李冬庭患病的時間是在一九八八年的春天,時隔七年,李冬庭的精神病史和“1。12”兇手案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退一步講,即使李冬庭的“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沒有完全康復,只要能認定李冬庭在作案的時候,思維清楚,心智健全,慮事縝密,李冬庭同樣要承擔法律的制裁。因為抑鬱型精神分裂症屬於間歇性的精神疾病,發病的時候,病人的思想和行為不受自己的控制,但在正常的情況下,他是有基本的判斷力和自我控制力的——有基本的判斷力和控制力就有民事行為能力。
1004。 第一百零八章 段主任條分縷析 席主任深深自責
第五,李冬庭殘忍殺害劉老師一家三口,這和他的扭曲的性格和病態的心理(這種病態的心理和精神病史無涉)有關。有這種疾病——或者曾經患過這種疾病的人,懷疑一切,否定一切,思想易偏執,人格易扭曲,心理易變形,由於思想、人格和心理的偏執、扭曲和變形,在行為上往往表現出自私、冷漠,甚至殘忍,並容易走上極端。從這個角度講,李冬庭是不適合留在教育崗位上的。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一個心理上不穩定,精神上不健康,人格上有缺失的人只會對教育物件產生負面的影響。從另一個角度講,精神有疾病的人最怕的就是環境的刺激,教師所接觸的物件是學生,學生屬於不同的個體,性格各有差異,問題層出不窮,大大小小的刺激接憧而至,教育工作本身的壓力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