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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部分

兩年前,這個劉傳棟被一個南方來的名叫馮見雄的同行設局坑了,虧了幾百萬,連自己的代理公司都關張了,然後僅靠著在工商總局還認識的那點人脈關係作為資本,來投靠杜丘明的事務所。

雖然杜丘明在那一次案子裡,並沒有直接受害,只是旁觀了下屬被坑的慘狀(而且對方被坑時還不是他的下屬,是完蛋之後才投過來的,因此跟杜丘明並沒有恩怨。)

透過那次旁觀,杜丘明就發現這個馮見雄著實是有料。

很多佈局,對法律起碼有數年的前瞻性。

然後杜丘明就忍不住暗中一直揣摩他從來不認為有偷師或者自學,只是揣摩。

最終,他自行頓悟了一條在專利領域也如何如何的妙法。

於是他拍著胸脯找到那堆找上門來的東北地產公司。

在別的京城同行不敢接“整體解決方案,不行不要錢”的生意時,他大膽地毛遂自薦,跟客戶說:“沒錯,只要有我在,有錢就真的可以為所欲為,新公司兩年國家級高新?沒問題!”

客戶們龍顏大悅,當場簽了風險代理,金額及其豐厚。

如今,再有個半年時間,就是收穫結果的季節了,每個大單幾千萬的法律服務費進賬,足以成為杜丘明此生的王牌戰績。

可是,為什麼學界和實務界對這一塊的法律風險注意力,突然就集中起來了呢?

按說,業內想到像他這麼幹的人,還是少到鳳毛麟角才對。每一個會這一招的人,應該都是立刻入行模仿、猛撈大錢才對。

應該不會有人冒著有錢不賺反而得罪人的風險,把大家的飯碗都砸了吧?這吃相也太難看了!

《法學研究》上的系列文章,應該只是巧合,或者是馮見雄不僅要撈錢,還想撈學術名聲,所以有節奏地透露點不傷大雅的外圍細節出來?

最後那一層膜,他應該不會狠心捅破吧?

……

“主任,您要的期刊,今天剛來的。”

走進辦公室,女秘書就已經把幾本期刊放在杜丘明的辦公桌上了。

“你先下去,別煩我,哦對了,把劉傳棟那東西找來!”杜丘明有些心虛,覺得自己該問問劉傳棟,讓對方回憶一下當初馮見雄動手前的徵兆。

然而,很快他就發現這不需要了。

“什麼?不光有劉淵明的文章,還有解讀國知局最新檔案的?什麼最新檔案?剛出的檔案就有人解讀了?不會是叫板最高院的解釋的吧?這個法律效力位階怎麼算?”

杜丘明看完目錄,就驚得有些語無倫次。

連忙叫秘書,再準備一堆檔案過來。

秘書把東西拿來的時候,馬仔劉傳棟也到了。

“即日起,複審委暫停‘釋出擬駁回原不予受理決定書的決定書’等4類具體行政行為。待相關情況變化確認後再行處理……”

杜丘明看完國知局今天的緊急通知之後,腦子裡“嗡”地一想,眼前就發黑了。

完了!全完了!

雖然國知局無法違背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但人家畢竟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咱可以“有疑問的、不明確如何處置的先放著”的呀。

雖然專利法和其他相關的行政性法律,對於國知局的辦事效率是有規定的,比如答覆一次申訴至少幾個月內要回復。但考慮到專利事務的複雜性和原定期限的寬鬆,有這麼一個檔案指導,多拖幾個月還是很輕鬆的。

連國家工商總局都能以“沒有紙”這個理由讓全國所有企業九個月拿不到一張商標註冊證呢,拖一陣子專利授權決定算個鳥?

而幾個月後,說不定司法系統那邊扛不住學界披露風險的壓力,也就跟著把司法解釋給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