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她扛著半扇肉去了丞相府,跟著白管家到賬房結了銀子,出來時便感覺有一道不善的目光在盯著自己。
常小小回頭望去,見是一魁梧身材的大漢正立在後門邊,直覺告訴她,那是馬記肉鋪的掌櫃。
不過同行是冤家,她為了打入丞相府,故意壓低肉價,也是情非得已,好在內城還有那麼多富貴人家呢,失去一家的生意也不算什麼。
回到肉鋪,猴子正在招呼街坊,吆喝著做生意,而晉王抄刀飛快地剁肉餡。
常小小好奇地問道:“你在做什麼?”
“剁臊子呢,”晉王開心地回答。
剁臊子倒也正常,誰家還不包個餃子啥的,只要不是剁十斤肥肉、十斤瘦肉、十斤寸金軟骨的那種就成。
“我來幫忙,是哪家街坊要的?”
“是我自己要剁的,”晉王回答道:“我看很多官員上值都是餓著肚子去的,想著做成夾餅售賣,也許能拉上關係。”
官員上值點卯都是有時辰規定的,還有很多人住在外城,大早起來趕路,哪有時間坐著好好吃飯,他們多數是邊走邊吃,或者情願在宮門口餓著肚子等著。
如果趕上朝會,很多大臣擔心吃多了容易三急,便只喝點參湯提神,或是乾脆餓著,以免御前失儀。
此時他若上前售賣,生意肯定好到爆,又能賺錢,又能打聽訊息,何樂而不為呢。
“有想法,我看好你喲!”
待好不容易賣完所有的肉後,三人才發現不遠處蹲了幾個叫花子,為首的正是洪花子,沒想到還當真來了。
常小小把剔骨刀狠狠插進案板中,嗤笑著問道:“你們這次又要多少啊?”
洪花子笑著拱手上前,“哎呀,真是大水衝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識一家人……”
“誰跟你是一家人?”猴子不忿地嚷道,這不是埋汰人嗎?誰願意跟叫花子當一家人。
“瞧我這張嘴,”說罷,他從袖袋裡掏出五兩銀子,“昨天都是誤會,還請收回去。”
常小小頓時喜上眉梢,沒想到虎哥的牛皮真不是吹的,這才一晚上,果真就辦成了。
她擺擺手道:“這些銀子就當見面禮了,給哥幾個留著喝酒吧。”
叫花子這一行也有各種規矩,其中最重要一條,便是隻進不出,洪花子見她不收,便也做罷。
隨後他帶著手下花子,站好佇列,恭恭敬敬地給他們唱了一曲蓮花落,恭賀開張大吉便走了。
這邊洪花子前腳剛走,後邊疤子帶著潑皮無賴過來給他們打掃衛生,將街道清理乾淨後,行完禮告聲罪也走了。
常小小摸著下巴道:“虎哥真是個人物,不顯山不露水就把事辦完了。”
晉王也起了愛才之心,“真想把他賺過來,咦~我以前怎麼跟個瞎子似的,京城有這麼一號人物都不認識。”
雖然猴子承認虎哥挺牛掰,但他還是堅定認為,自己家的柳幫主才是最好的,“不是做肉餅嗎?趕緊試一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