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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有兩個我,一個溫和,一個暴躁。

【一】溫和

從第一次真正接觸寫作開始,已經過去六年時間了。那些儼如泥沙的細碎時光裡,最深刻的記憶便是高一的時候:在姨媽家裡,寂靜的午後,我一個人拿著紙筆,站在走廊上寫完那篇後來被登在報紙上、並獲得一個不小(對於那時的我來說)的獎項的文章;還有一次放學的黃昏,宿舍外的風很大,因為忘記帶鑰匙的我站在走廊上,看著天空的飛鳥一隻只飛過,於是便拿起紙筆寫了起來。後來那些文章被擱置在哪裡都不記得,但我仍然記得當時耳朵裡塞著耳機,趴在床上直到胸口作痛的日子。

而我沒想過,有朝一日,我會為自己的長篇感動。

這不算是最完美的一份答卷,但對我來說,是我而今,最完整的作品。

它之於我,已不是小說那麼簡單了。

記得曾看過施夏明的一張關於《1699桃花扇》的映像,他身著崑曲的戲服,表情淡然地站在人潮喧囂的地鐵內。那一份與世融會卻與世隔絕的氣質,讓我一直記得。

那樣的修養性,一直住在我的內心裡。

寫長篇的日日夜夜,是臨近春節的時候。我有時半個月不出門,只下樓吃飯、喝水、上廁所,連家門都沒出。寫到凌晨三四點,然後去睡覺,下午兩三點起床,吃完再寫,就那樣寫到傍晚,吃個晚飯再繼續寫。如此輪迴,索然無味或者無頭緒的時候,便在房間裡放音樂,或者走來走去、看書——那一段時間,陪伴我的是看了無數次的《誓鳥》。悅然的文字總帶給我安寧的心緒,她對我來說,亦是文字的啟蒙,從初中剛開始接觸小說開始,就一直看她的文字。

我的映象裡,曾存在著這樣的畫面:喧囂世界裡,若是你挽一手水袖,手拈一朵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或許路人給你一冷笑或者愕然,甚至是不解的嘲笑。

但是此刻,我只能,暫且把它當藝術。

其實我的內心,也住著那樣的自己。

那樣的我,極具忍耐與溫和的心境。我不能說我多有涵養,但我自己知道,我對於自己的那一點要求究竟是怎樣的。

2008年年末,我想要寫一個故事,當時寫完給空空看的時候,她說故事太侷促。於是我再三思慮之下便想將它寫成長篇,但這並不是我第一個長篇,我之前寫過一個長篇,後來因對自己缺乏信心而停掉。可是,那樣一思慮,便是幾個月的時間,一直到2009年的年初,我才真正將它寫下。買了一個本子,將提綱列好,每一章節的情節和故事的走向,還有故事的主旨,我不止一次告訴自己,這一條線,不能亂,一定要抓住。雖然寫到最後,有些情節與最初的模樣有所出入,但那仍然是我最欣喜的感動。

【二】暴躁

處女座的自己,會常常有莫名的焦慮與要命的精神潔癖。

對於自己的文字,極其挑剔,常常會在準備繼續寫下去之前,完完全全地看一遍前面的稿子,一點點修正,並找回文字的感覺。有時會感到莫名的暴躁,便聽佛經——這實在是一種奇怪的舉動,但我不能不感謝那些寂靜的音樂,它不止一次讓我的心靜下來。

因為平時愛好極其廣,閱讀、逛街、音樂,反正與藝術有關的,自己總會愛好一些,因此,人便變得極其挑剔以及窄了。

不是不瞭解很多東西,是人本身有缺點,太瞭解自己有時會警惕自己的某些缺點,一再藏拙之下,便會成了刻意,刻意得看起來,便會覺得自己看似在厭惡自己的某些東西,然而事實卻不是這樣的。

理解固然重要,可是不瞭解總有它的美好所在。

朦朧美是由此而來。

十多萬字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個漫長的堅持,再一次去修正它的時候,我仍然會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