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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道德自我完善的人,如修佛者,或有其他高尚信仰者。(提要)

中午和朋友吃飯,談到腐敗,大家自然而然地說到了“貪慾”。

貪慾是人性中一個很難克服的弱點。還別說人,其實動物也是貪的。

我家院子裡有很多野貓,在餵養這些野貓時,我發現貓這種東西也有貪慾。因為怕它們打架,我們在兩個地方投放了貓糧,好讓它們能分而食之。在六七隻野貓中,有一隻貓體型碩大。它出現前,其它貓偶爾也會鬧些摩擦,但基本可以相安無事。但大貓出現後,平衡打破,戰爭開始了。我細細觀察,幾乎所有戰爭全部由大貓發動。因為它要把兩個地方的食物全部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不容別人染指。

對於這隻大貓,一個地方的食物完全可以果腹,而它不僅吃著甲地的,還要看著乙地的,即使自己吃不了也不讓別人碰。屬於自己的要佔有,不屬於自己的也要佔有;對自己需要的佔有,對自己暫時不需要的也要佔有,這種行為不是貪是什麼?。

當然,人的貪慾遠遠多於貓。貓們的貪基本上集中在食物,而人貪的物件廣泛的多,基本上是見到好的東西就想據為己有,如財、色、權、名等等。

佛家把貪列為人生“三毒”“貪嗔痴”之首,可見與“嗔、痴”比,貪可能更為普遍,所以必須下大力氣去戒。

與朋友談話時大家得出一個結論:沒有人不貪,特別是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對於這一結論,我倒是存在一些個人看法。這到不是說我對社會風氣有多樂觀,而是我們必須有一個相對現實的眼光。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把道德的標尺定在什麼刻度。

如果我們以佛家的道德標準為尺度,世人皆貪,甚至包括不少出家人。比如昨天說的少林寺,10萬元一柱香,你說貪心不?如果以儒家的道德標準水準為尺度,則多數人貪。儒家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捫心自問,我們的財有多少屬於“無道之財”甚至不義之財?

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如果定的過高其實很有害,我的先生艾豐曾深刻指出過這一被多數人忽略的問題。

他說:領導幹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這個標準看起來沒有問題。但細想問題大了。因為,這是在任何一個正常社會中,絕大多數人都達不到的高標準。按照這樣的標準,只有每個老百姓住了大房子、有了車,領導幹部才能享受“四室一廳”和專車,這可能嗎?而大家都做不到,你還天天強化這樣的道德標尺,其結果就是讓大家覺得沒有一個領導是合乎道德標準的。

相比之下,佛家智慧得多,它的道德規範是分層次的。對出家人有出家人得標準,對居士、對信眾又有不同的尺度。試想,如果佛家也不分青紅皂白,一律要求信眾禁慾、禁肉,誰還敢進寺廟呢?

回到貪的問題,我認為對全社會而言,較合時宜的標準是:不屬於自己的勿取,即為不貪。至於“屬於自己的也可以舍”這樣高的道德標尺,只能針對少數追求更高道德自我完善的人,如修佛者,或有其他高尚信仰者。2007…04…10

評論:

可惜就會有那麼一些人認為那些“不屬於自己的”其實也是應該屬於自己的。可見標準其實難定。就像有些人只有做錯了才會道歉,但他們永遠都不覺得自己錯了。(小女巫)

覃賢茂點評: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生為世俗之人,雖未能免俗,但我以為,人都應該有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我也做過白日夢,希望發大財。

不過,我自認為,自己並不是一個很貪心的人,而且對於錢財上,說實話,我也並不看得很重。

所謂知子莫若母,這一點我的母親早就把我批定。

母親說我是一個不盤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