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說:“我孩子三年來都沒打過一架,要是這次不是小個欺負大個,他心上委屈,怎會做出這個事來?這個決定不等於我孩子白讀三年初中了?我們冤不冤啊?”
“你的孩子為什麼會有這個極端的行為?他作為高年級、作為老大哥為什麼就與小弟弟一般見識?這事他為什麼就不能讓老師來解決?你作為家長不好好的反思?現在是砍傷人,我看等到砍死人後你才清醒了。”黃校長回道。
但那幾位家長還是不服,就繼續你一言我一語的吵起來。
“不是說有法律規定不準開除學生的嗎?”
“我就不服這個決定。我要告到教育局去。”
只見黃校長也是理直氣壯地說:“你們知法啊!那法律上怎樣寫的?你念出一兩條來給我聽。再說我也不是開除啊,協議上寫的不是‘自動退學’嗎?”
那幾位家長竟面面相覷,誰也說不出半句來。
“告訴你們吧,法律在這裡呢。”黃校長就轉過身子看了看牆壁上掛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然後起身用手指很準確地指著那些鑲著金邊的框框說,“這上面只說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我都沒看到不得開除學生這一條。告吧,告到哪我也不怕,大不了我這個校長不當了。不當校長我無事,當校長要出了人命事,我吃不了兜著走——當來當去我這校長當到牢房裡去了。”
黃校長一番“理直氣壯”。幾個家長看硬的不行便又軟了起來,於是就近乎哀求的道:“再給次機會嘛,校長。”
黃校長拿起了桌上的筆和筆記本退出了會議室,表示這件事就這麼定了。
可家長們還是不能接受這個結果,他們轉而對也起了身的勞主任又說開來。
“兩位班主任都沒發言呢,也聽聽班主任的意見啊!”一位家長道。
“嗯。”
“啊,是啊,聽聽班主任的意見,也許班主任還可以留他們。我知道賀老師有耐心的。”這顯然是(05)3班那幾位家長,要不是賀老師,他們的孩子這學期就不能來了。
幾位家長都知道賀新的人品,同時也看到彭老師是位成熟穩重的人,於是就一齊走過來,希望兩位班主任能為他們的孩子說情,希望班主任能再一次諒解他們的孩子。
但勞主任卻要堅決支援黃校長的決定。他想,他作為政教主任,如果不讓這些學生回去這就會對政教處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麻煩。縱然他們還再出不出事不好說,但其他學生怎麼看啊?以後還有沒有學生會繼續效仿這種做法?所以從這些方面來考慮,他就堅決執行黃校長的決定。他認為前任校長就是因為在這些事情的處理上不得力這才縱容了一些學生,以至埋下了這些隱患。
於是勞主任就毫不猶豫地走過去對那幾個家長道:“他們要是都聽班主任的,那就不會有這個事了。沒得說,為了學校的穩定,就這麼定了。”
勞主任說完便上課去了。
學校領導都這個態度了,幾位家長知道不好再為難班主任,於是便都怏怏不快的各自回家去。
家長走後不久,黃校長便又找來了賀新,問那些家長把他們孩子的東西帶回沒有。
賀新說,他們都說沒有臉面現在就將東西帶回,要過一段時間再來拿。聽到這個說法,黃校長便不再說什麼。賀新也上他的課去了。
正當黃校長為自己處理事情的“魄力”而洋洋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