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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部分

士槍陣的可能性大。

因為,瑞士槍陣所用的長槍,是長達20英尺(六米)的變態貨色,也許有人對“六米”這個數字沒什麼概念,這麼說吧,現在一層樓的樓高,也就三米不到,所以,一支瑞士長槍豎起來,很有可能會把三樓陽臺上曬的衣服挑下來,槍頭為防劈砍還包裹了一米長的鐵皮,根本不是兩三米長的紅纓槍那種就比士兵高一點,就槍尖是鐵頭的輕巧貨色……就是身強力壯的蒙古族pla,要想拿著這種變態武器走路,也不是一天能做到的,更何況瑞士長槍的用法,也非常有講究,對敵的時候,不是像獅心理查對付阿拉伯輕騎兵那樣,將長矛尾駐地,矛尖上挑對敵,而是相反,士兵雙手舉長槍,長槍尾在最高位置,槍尖向下對敵,此外,通常所說的“瑞士方陣”,其實是由三個小方陣組成的,他們的慣用戰術,就是當敵人攻擊“品”字形瑞士方陣的第一個小方陣時,另外兩個方陣從側翼運動向前,包圍對手,這需要各方陣很高的配合,一個方陣“遇敵如風”或是“友軍有難不動如山”,就得不到勝利。

所以,訓練一個瑞士方陣,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辦到的,也難怪現代的梵蒂岡教皇衛隊,拿的還是瑞士兵早期用的長戟而不是長槍(也有可能是那種變態武器實在太長,拿了不方便在城市裡活動,一不小心就會把朱麗葉陽臺上的花盆打將下來或是長槍不利近身肉搏,不能像戟兵那樣方便與刺客搏鬥的考慮)。瑞士人使用長槍,也不是因為“便宜、省鐵”,他們早期剛做傭兵的時候更窮,連鎧甲和頭盔都置辦不起,是有名的無甲兵,然而用的長戟,是斧頭加矛尖,用的鐵並不少,後期改用長槍的時候,部分瑞士人已經寬裕到可以配備頭盔與胸甲甚至當時被認為最好的、很多騎士都買不起的米蘭甲了,可見,“便宜、省鐵”不是瑞士人用長槍的理由,之所以改用長槍,是長槍比長戟長一倍,更能對付重騎兵長槍的緣故。

而羅怡在觀摩過後,也發現它在對敵的時候有很大的限制,首先機動力不足(相對輕騎兵而言)不能勝任偵察、斷敵人糧道等工作,其次就是遠端不夠,跟馬其頓方陣一樣,需要騎兵與遠端兵種的配合,否則就會被動挨打,當然,這種刺蝟陣的殺傷力還是挺大的,也難怪兵書稱瑞士人為最好的傭兵(雖然也有兵書說,義大利人認為他們“最好”是因為他們從不逃跑)不過要是指望光靠他們去橫掃啥,那是想多了,他們自己還需要其他兵種配合呢,肆虐義大利的僱傭騎兵,最後還是被法國騎兵橫掃的。(未完待續。。)

389 我要當皇帝

其實不光是瑞士槍陣,世界上哪一支有名的強軍是由單一兵種組成的呢?偵察、遮蔽、掩護、突擊、攻堅、佔領、斷後……諸兵種各有擅長,平原、山區、水澤……各兵種自有用武之地,便是蒙古鐵騎,後面也跟著他們俘虜和招募的工匠組成的工程兵隊伍,否則不能一再擊破城池。偏偏有一些人,不知有意無意,在各大論壇上散佈“騎兵無用論”,理由是馬匹太貴、馬匹太嬌氣、馬匹吃得多、馬打仗會死——好像人打仗就不會死似的——若按著他們的理論,天底下最適合冷兵器戰爭的是女人,因為價格便宜,吃得又少,耐力又強……

幸而羅怡穿越之前不大看軍事帖,也就被那個“三米長的瑞士長槍”騙了一回,所以對建立騎兵還是很上心,早早地就預備好了馬種,並吸收了匈奴人的經驗,讓小孩子從騎羊開始練習騎射,再從中挑選好苗子組成輕騎兵。這些人因為是從小訓練的緣故,紀律性遠高於一般徵召而來計程車兵,所以在大魔王的指揮下,能打出遊牧民族經典的“詐敗”風箏戰術,倘若是一般的紐斯特里亞貴族騎士,能約束他們聽從命令,不提前冒進也不見敵馬上逃跑就——算了,這種高難度的事情,連有烏爾裡希公爵加持的前前任正統國王都沒有辦到過,還是別難為穿越大魔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