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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頁

怎麼這個林縣令還挨個數字數?!他寫的時候都沒這麼講究。

講究的林風起又翻了翻訴狀紙,看了一眼底下的譚氏和林舉人:「如今你們被賣的女兒已經找回,不如宣上來,一起審這案子。」

譚氏巴巴地看向門口,卻見茵夢從後堂走了出來,身上早已不是她之前看到的道袍裝束,頓時愣了一下。

茵夢朝她安撫一笑,轉身跪下:「大人,民女有話要說,民女如今已經自賣為婢,且簽的是死契,身家性命都在主家手裡,與家父家母再也瓜葛了。」

林風起雖然已經知道了這事兒,此刻再次聽聞也不禁感嘆這女孩兒實在聰明。

找一個友善的主家寄託己身,自陳與家中再無瓜葛,旁人再也說不得什麼。

譚氏從女兒出來就盯著她瞧,聽了這話豈有不明白是什麼緣故的?頓時淚如雨下:「何苦啊。」

給別人家做奴婢有什麼好的?她如今在莊子裡做活,簽的是長工的契書,人卻是自由的,真有什麼事兒解約了賠些錢就完事了。

可奴婢呢?主家有什麼不順心的隨手就能打發了,若是犯了什麼事,隨手就打死了,一個奴幾罷了,誰會在乎呢?

譚氏越想越覺得心痛。

可她知道女兒是為了自己好,她想叫自己安安心心地合離。

因此,當林風起問她要不要合離時,譚氏擲地有聲:「離!」

外頭一片譁然。

這還是頭一次有女人主動要求離異的,在這樣一個社會時代裡,是多麼新奇的一件事?

譚氏聽見外頭嘈雜的議論聲,忽的想起王家村村長說的話,又說:「只是有一事,希望大人能替我做主,我若是與王慶合離以後,要重新立女戶,希望大人能替我將戶籍遷出來。」

村長既然說裡長他們不肯幫她遷戶籍,她叫官府幫她遷總行了吧?

王舉人氣紅了眼,只是他又不敢硬來,只哀求說:「你我多年的夫妻,當初貧賤之時互相扶持走過,我考中科舉也是你極力支援,如今竟一點情分都不在了嗎?」

他妄想以情動人,又恨因著茵夢之事讓他們夫妻走到這個地步,轉頭指著茵夢罵道:「可見當時賣了你竟是沒錯的,你才回家就鬧得雞犬不寧!實屬敗家的根本!」

【無語:我他喵血壓上來了,什麼垃圾東西啊,自己做錯了事情還要怪別人?黑心的畜生。】

【一言不合:他到現在都不覺得自己是有錯的就很離譜,而且他真的不知道譚氏為什麼想跟他離婚嗎?當著譚氏的面指責茵夢也是絕了,我懷疑他腦子有問題。】

【斤斤計較:與其說他腦子有問題不如說他讀書讀傻了,可能以為普天下的兒女都必須愚孝聽父母的話不能有任何反駁吧,所以第一反應是指責孩子而不是反思自己。】

茵夢低著頭。

她自從知道自己被親生父親賣了便沒再對他有任何幻想,此刻聽了指責心裡也不難過,只替自己娘親可惜,也怕她聽了這話心裡不舒服。

誰知道譚氏又一個嘴巴子扇到了王舉人的臉上,罵道:「我只恨我當年性子軟弱聽了你的話沒早日來報案,到如今才看出你這幅蛇蠍心腸,你與我說情分,你若是顧著那一丁點的情分也不會做出這樣的骯髒事兒來。」

她用力過猛,近來總是搬弄那些花盆之類的,練了一身的好力氣,直把身形單薄的王舉人一巴掌扇到了地上,才剛好的臉又腫了。

外頭的議論聲更大了些。

林風起輕咳一聲:「肅靜!譚氏想要合離的理由充分且合理,有人可有異議?」

無人應答。

他又說:「既王夢已經自賣,往後便是主家的人,與譚氏、王慶無關,因其是毫無意識的時候被王慶賣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