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看到的人更少。
“好重啊!”林煙算計半天,最終卻忽視了劉易的重量!
不過幸好林煙現在力氣大了原來不止一倍,還是能夠承受得住,只預先估算的時間要延長一些。
當林煙帶著劉易跑了十多分鐘後,黃輝才被人發現,然後救護車趕來,將他帶上了車。
這時候,林煙已經到了天橋附近,在公路邊上將劉易放下,然後往與樹林反方向公路狂奔了幾百米,將劉易的那隻鞋丟了出去。
然後,林煙又返回,帶著劉易往樹林方向跑去。
因為拖了個人,加上體力下降,林煙用了近二十分鐘,繞了一大圈之後,才將劉易帶到樹林裡面。
這裡距那小山坡還有一段距離。只在樹林邊緣地帶。
林煙終於忍受不住,將劉易扔在地上,自己也坐在旁邊,肺如風箱,渾身溼透。
坐在地上,林煙將劉易的手機掏出來,看了看時間,已經過了十點半。
喘息中,林煙迅速地回憶起這一晚的一切事情,試圖從中找到致命的紕漏,好提前掩飾。一切都跟計劃沒有多少出入,倒是沒什麼異常。
兩分鐘後,林煙將劉易手機開機。
一開機就是連續的振動,好傢伙,簡訊發了好幾十條,林煙剛開啟一條,還沒看,電話就又打了過來。
林煙沒有接電話,掛了之後,等待了幾秒鐘,又打來。
林煙又掛。然後簡訊回覆:“再騷擾我,我就割了你兒子的耳朵!”
對方果然不再打來,而是簡訊:“誰派你來的?”
林煙皺眉,不明白其中意思,然後回簡訊:“劉先生,我們沒有惡意,只是圖財。明天準備一千萬,下午一點,我們會再聯絡你。如果你報警……”卻不說下去,將傳送鍵按了一下。
資訊發出之後,林煙關了手機,取出電池,甚至將卡都拔了出來!
目光在記憶體卡上瞟了一眼,林煙沒有在意,只算起了時間。
從林煙被一夥人追,到打電話給田清荷,然後到給劉易他爸發第一條資訊,時間約有三十分鐘。
雖然很短,但也不足以證明林煙不在現場。
因為,在電話亭打電話的時候,離給劉易他爸發資訊的時間,已經超過二十分鐘。大概有二十五分鐘左右。
便利店老闆只能證明,劉易他爸收到簡訊那一刻的二十五分鐘之前,林煙在他的便利店!
二十五分鐘,如果從便利店跑到黃輝暈倒的地方,一個普通人也都夠了!
至於給凌美玲發資訊,和將空啤酒放在草坪裡,可以稍稍誤導一下警察,讓他們以為林煙在那裡呆過,但也不能作為他不在場的有效證據。
林煙又想到一定有人看到過黑衣服的自己,那樣,警察調查起來,就要除卻換衣服的幾分鐘時間。
姑且算成五分鐘,也還有二十分鐘。
依然不能完全排除林煙的嫌疑。
林煙本就希望用時間差來洗脫嫌疑,如果不能洗脫,那林煙就不敢殺劉易!
林煙此刻心裡有些混亂,同時將自己的手機開機。
一開機就收到凌美玲的簡訊:“林煙,你怎麼跑去跟劉易打架?太沖動了!你沒事吧?傷得重不重?”
林煙想了想,沒有回資訊,而是將資訊刪除。
“如果我是一個公正的警察,不會只拿林煙頂罪,而是將事情調查清楚,那我會怎麼辦?”林煙暗道:“我會從目擊者口裡得知,綁架劉易的是一個跑得極快、戴帽子、蒙面、背揹包的黑衣人。在這二十五分鐘前,犯罪嫌疑人林煙在便利店打了個電話,買了一瓶酒,然後去草坪喝,發了個資訊給他老師凌美玲。酒瓶上的指紋和腳印可以證明。可是,從草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