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了。鑑於兩人各自的忙碌程度,在這期間,見面機會不少,但能有空坐下來交談的時候簡直屈指可數。不過就算這樣,作為城裡最能吸引人目光的焦點人物,很多人都從兩人身上發現了一些令他們很驚訝的東西。
“我怎麼覺得,伯爵閣下對待格倫的態度總是特別溫和?”
“因為格倫建了格羅瑞亞私立學校?早知道我也去做了。”
“是啊,你們聽說沒有?艾登閣下十分看好伯爵閣下呢!說不定那退役的問題就是因為這……”
“這不是還沒定下來嗎?看起來他們都還沒有放棄。”
眾口紛紛,但是他們勉強能達成兩條一致意見。一是,格倫顯然已經用欲擒故縱聲東擊西的方法抱上了伯爵閣下的大腿,他們都落後了一步;二是,就算埃德加毫無興趣,但他依舊是整個伯明翰城裡最有前途的年輕人,最合適的聯姻物件。
“最近你一點都沒感覺到壓力?”格倫在他們第十次晨練活動中問,興致勃勃。
說起晨練,剛開始的時候,格倫感覺簡直是痛不欲生,還是硬堵上自己的面子才勉強從床上爬起來,而且一路上都在打呵欠,最後差不多是被埃德加拖回去的。不過等習慣以後,他就明顯感覺到他白天裡的精神好得多,身體也變得輕快起來。這麼堅持下去,不說能在體力上打敗埃德加,也至少不那麼畏寒了。而且埃德加沒有再對他做什麼過分親密的舉動,更像是貼心朋友;他下意識隱藏自己的習慣好轉了一些,說起話來就自然得多了。
埃德加瞥了他一眼,敏銳地捕捉到那一閃而逝的看好戲心態。“當然有。”他肯定道,“而且還有一大半是你帶來的。”他這麼說是有原因的。因為格倫那邊,正經人家的看不上他,心懷鬼胎的都敗在了他貌似漫不經心的笑容底下,馬上就成為了更清淨的那個——明明所有人都知道格倫是伯明翰城裡最有錢的那個,沒有之一,卻沒有人試圖去攻克,也不得不說是一種本事。
“那可不關我的事情。”格倫笑嘻嘻地道,“那是因為伯爵閣下您的魅力太大了。”說句實話,他現在的樂趣就在於每次的大型活動,埃德加不得不出席的那種。那時候他可以在人群中如魚得水,而埃德加不得不去應付一大堆名媛淑女——每次看到這種畫面他都忍不住想笑,想起來的時候也一樣,比如說現在。
“我覺得我唯一做錯的一件事,就是讓你對我太有信心了。”埃德加無奈地說。只是看著那張帶著微汗的臉上燦爛而促狹的笑容,他也只能表示無奈。要知道,他花了多少工夫,才讓格倫在他面前卸下心防。鮑喬教授在這點上說得沒錯,格倫看起來似乎誰也不在意,但實際上是隻有很少的人能瞭解他並獲得他的信任。所以知道自己被人幸災樂禍了,他卻只感覺到一絲輕鬆——他無比確定,相比於那種禮貌的假笑,他更願意看到裡頭的真實。
大概是他的目光太專注,格倫沒好意思再笑下去,乾咳兩聲轉過了頭。這時候他們正好從一座有著哥特式尖塔的教堂邊上跑出來,前頭是平靜潺湲的河流。路上沒人,太陽還沒露頭。但已經有橙黃的晨光鋪在河面上,襯著很淡的白霧,顯得溫暖安寧。他心中一動,轉頭去看埃德加,卻正好看見一絲陽光經過頂上的玻璃花窗反射,照在那張英挺的臉上,折射出一種令人眩暈的景色。他沒忍住湊過去,一口親在了對方唇畔。
第28章 媚眼
雖然兩人每天早起晨練的時間沒有多少人,但是日子長了,不可避免地會被人發現。眾人的第一想法就是,伯爵閣下這愛好有點獨特,虧得格倫猜得出;第二想法則是,此時不追,更待何時?
於是某一天清晨,薩蒙德在睡夢中被外頭的嘈雜聲驚醒,一時間沒回過神,還以為出了什麼大事。結果等他披好衣服到窗戶前頭一看,好嘛,市政廳廣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