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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整以暇看著時瑾:“她怎麼了?”

時瑾想了想,語氣循循善誘,像是建議:“她眼裡沒有善意,如果可以,你儘量別和她往來。”

是沒有善意。

姜九笙也看出來,她從善如流:“知道了。”

時瑾還拉著她,沒鬆手。

“還有話跟我說?”

時瑾頷首:“嗯,等會兒再說,我在外面等你。”

然後,他鬆手,順便把姜九笙外套口袋裡的煙盒拿了出來。

姜九笙:“……”

她都已經三天沒有碰煙了!

回到餐桌,侍應生上了主食,時瑾把姜九笙的盤子端過去,給她將牛排切成小塊,可能因為外科醫生的職業習慣,牛排被他切得整整齊齊,姜九笙甚至覺得時瑾拿刀的姿勢,很像……嗯,很像解剖。

切好了,時瑾把盤子端給她,他將刀叉放下,用公筷把意麵裡的蝦球挑出來,裝在小碟子裡給她吃。

他忽然開口:“剛才那個人是秦家的老二。”

難怪戴著手套,姜九笙曾聽宇文衝鋒說起過,秦二少斷了一根尾指,就是不知誰那樣膽大包天,連秦家二把手的手指都敢切。

她詫異:“你和秦家人認識?”

時瑾端起酒杯,喝了半杯,嗓音浸了酒,稍稍醇厚,他說:“笙笙,我也是秦家人。”

手裡的湯匙掉在碗裡,咣噹一聲響,姜九笙募地怔忪,盯著時瑾,目不轉睛。

他握著酒杯的手指,微微發白,小心地問:“生氣了嗎?”

姜九笙搖了搖頭:“沒有。”

她只是訝異,秦家那樣的狼窩,怎麼能養出時瑾這樣子的貴族,她兄長程會不止一次說過,秦家的人,連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獵者。

她不禁想起了時瑾打架時的模樣,確實,與平時溫文爾雅的他大相徑庭。

沉默了片刻,時瑾將杯中的半杯紅酒吞下,緩緩語速:“我母親是被秦行強佔的,她是個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過於漂亮了。”

這是姜九笙第一次聽時瑾說他的家事,像在說他人的事,無波無瀾,眼眸深處只有一片濃重的墨色。

像千帆過盡,磨平了稜角。

“八歲的時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親帶著我逃跑的時候出了意外。”時瑾停頓了一下,“她去世的時候還很年輕,才只有二十六歲。”

三言兩語,他說得很簡單,語氣裡甚至沒有起伏。

姜九笙張張嘴,想安慰,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因為沒辦法設身處地,她想象不出來,一個八歲的孩子,沒有母親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麼隱忍,要吃多少苦頭才能在秦家那樣的龍潭虎穴裡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宇文說過,秦家原本不止十一個孩子,而是十四個,另外三個都沒有活過成年,事情原委,宇文總結得很簡單,只有四個字,弱肉強食。

原來,時瑾是這麼一路走過來的,在腥風血雨裡,長成了如今讓她歡喜的樣子。

姜九笙始終不說話,端了一杯紅酒,聽時瑾停停歇歇地說著。

“我在秦家待了十年,從八歲到十八歲,學了格鬥,學了禮儀,學了所有秦家人該會的東西。”

他把她手裡的酒杯接了過去,晃了晃,飲下:“十八歲後,就離開了那裡。”

“為什麼離開?”她好奇他所有的事情,想刨根究底,又戰戰兢兢,怕觸碰到不該碰的東西。

時瑾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將杯中剩下的小半杯酒遞給了她。

姜九笙一口喝下去,儘量平靜。

時瑾這才回了她的問題:“人一般久留於一個地方,要麼因為習慣,要麼因為牽絆。”他斂了斂眸,遮住眼底的情緒,低聲地說,“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