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自己有種上了年紀的感覺。”
錦繡笑了起來:“好吧,大衛。我叫張錦繡,你可以叫我錦繡。”
“錦繡,很美的名字。”
“謝謝。”
三人不再耽擱,出門上了車,立刻朝電視臺趕去。
到了電視臺以後,錦繡以二十塊錢的價格,登了一條長達十秒,帶著張招娣照片的尋人啟事。每隔一小時播出一次,連續播放兩天。刨除掉夜裡十二點過後到早上五點這段休息時間,錦繡一花了七百六十塊錢。
從電視臺出來,錦繡跟郭松又坐著大衛的車,去了報社,以三百塊錢的價格,在明天的早報,日報和晚報上,各登了一條啟事。今天畢竟已經晚了,晚報都已經印出來了,只能把尋人啟事排到明天。
本來一般的尋人啟事也花不了這麼多錢,尋人啟事一般都是登在報紙的邊角處,一些極不起眼的位置。那些位置的資訊,一般極容易被忽略。
錦繡多花了將近一倍的錢,才把尋人啟事的刊登位置換到了頭版最中間的下方,配上張招娣的照片,也算醒目。
一千塊錢眨眼之間就沒了。
大衛堅持開車把錦繡和郭松送到了招待所門口,這時,天都已經快要黑了。
從車裡下來,錦繡和郭松再三感謝大衛。
大衛擺擺手,扔下一句“不必客氣”,開著車走了。
杜娟抱著朵朵從招待所裡出來,正好看見大衛的車開走,問到:“你們回來了,事情辦好了嗎?那人不是那天在青陽山上見到的洋人嗎?他怎麼在這裡?”
郭松伸手接過一看到他就伸著胳膊要抱抱的朵朵,在她臉上親了閒,說到:“就是那個外國人,大衛。今天多虧了他,不然的話,我們的事估計還沒辦完。”
杜娟點點頭:“原來是這樣,沒想到這外國人還挺熱心。”
錦繡問到:“姐,派出所那邊有訊息了嗎?”
杜娟搖搖頭:“還沒有。”
錦繡嘆了一聲:“先回去吧,讓姐夫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真把他給累壞了。”
幾人進了招待所大門,正好聽到電視里正在播放張招娣的尋人啟事。
錦繡幾人往電視螢幕上一看,就看到那十二寸的黑白螢幕上,寫著四個醒目的“尋人啟事”四個大字,下面左側是張招娣的照片,右側則是寫著張招娣的名字,身高,一些比較顯眼的特徵及走失時所穿的衣服。在最下面一排寫了一行“如有知情者提供有效線索,或將張招娣帶回來的熱心群眾,家屬必有重金酬謝。”聯絡方式,錦繡留了招待所的電話和地址。
短短十秒鐘後,尋人啟事播放完畢,電視裡又開始播廣告。
杜娟看完之後,說到:“希望這尋人啟事有用吧。”
錦繡嘆了口氣:“但願有用吧。”
現在有電視的人家真的不多,多是機關單位裡的宿舍或者食堂才有。但凡電視一開,電視機下便坐了一圈的人。這尋人啟事一小時一播,能看到人也不在少數。
錦繡回了房間,梁瀟聽到動靜,驚醒過來,見錦繡進來,一下就從床上坐了起來。
扯著陣陣發疼的嗓子問到:“錦繡,怎麼樣了?有訊息了嗎?”
錦繡搖搖頭:“暫時還沒有,不過尋人啟事已經登出去了,或許很快便會有訊息了吧。”
梁瀟點點頭,說到:“登廣告一共花了多少錢?”
“將近一千。”
梁瀟說到:“錦繡,這錢,從我以後的工資里扣。”
錦繡搖頭:“姐,你說這些做什麼?我們是一家人,你出還是我出,不都一樣嗎?”
梁瀟很堅持:“若是別的事也就罷了,但這件事,必須由我來承擔。禍是我闖出來的,而且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