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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皇帝要定親?

1576年二月,朱翊鈞十四歲了,而大明新的明文法典也正式出世。

其中設立了官法、民法、軍法、商法、土地法五個大類,每一個大類下面又有無數的分支。

就比如官法,是最短的也是最嚴的,一切按照大誥修改而來,貪汙白銀罷官,三代不得科舉。

貪汙千銀全家發配毛烏素,貪汙五千銀以上抄家,全家在毛烏素勞役至死。

貪汙賑災款、國庫款、糧庫、國家工程款無論數量剝皮萱草!等等還有不少。

民法則是把婚姻、勞動、生產生活、等各個方面都做了細化,甚至地方上的民俗道德有一部分也被吸收進去了。

總而言之這律法雖然不是最全面的,但確是最符合當下和未來幾十年發展的。

這個時代,任何高速發展的勢力都必須同步的對律法的更新、官員的管制、民情的管控、經濟的調整適時地做出調整和改變,否則一旦某一個環節跟不上時代。

那將會群情激憤,百姓富了是好事,太富了就容易鬧事。這是無數王朝死死限制百姓發展的根源性問題。

朱翊鈞不怕他們鬧,怕的是失去民心!失去民心打下再大的疆土都會再次分裂。

最近三年朱翊鈞需要全力打造國內了,至於國外讓那些暗處的人挑一挑,是時候把他們拉出來溜溜了。

新的大明律一出,全國百姓一片譁然,百姓敲鑼打鼓像是過年一樣,一個在蘇州繅絲的工人直接帶著所有工人到官府狀告坊主半年不發工錢。

好傢伙,秉承著新法的熱度,蘇州府尹直接判罰坊主現場交付工錢,並且補償一個月工錢作為賠償。

一時間這個處理案例被全國各地的府衙學習,最嚴重的被判罰了三個月的補償,聽說那個地主請的佃戶太多,一年到頭一分工錢沒給,這次差點賠光家產。

當然這其中無數婦女改嫁甚至帶著孩子改嫁的也不在少數,因為各個地方府衙都出了各種奇葩的鼓勵生育政策,獎勵糧食的、獎勵土地的,生的多甚至還獎勵耕牛。

現在那些帶孩子的寡婦非常的受歡迎,寡婦家中的公婆人家都願意奉養,可以說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如今宣傳局將李時珍等人聯名書印刷公佈下去,鼓勵女子先訂婚十七歲再生育,可以極大的保證多生。

雖然反響一般,只有那些官員和大戶人家目前在執行,但是朱翊鈞相信這種事情會慢慢轉變的。

這個十七歲也是朱翊鈞和兩位太后妥協後得出的年紀,二十歲實在是不可能。

男子則是沒有這方面的限制,畢竟朱翊鈞允許百姓納妾啊,那麼多草原女子還沒被娶完呢,草原上又有了幾十萬。

移民的調令一下,無數家庭的老二老三老四老五紛紛踏上北上的腳步,這一去地有了,房有了,連老婆也有了,甚至於還能白撿個兒子閨女啥的,不去才怪。

這一日朱翊鈞再次帶著國務院的人來到城中,所有的地方都大變樣了。

街道更寬闊平整了,街邊的房屋全都是水泥青磚白瓷磚,雕樑畫棟古韻悠長,非常的漂亮。

不時的還能聽到下水道嘩嘩嘩的流水聲,以及小巷子裡的新式公廁掏糞工要清掃的吆喝。

販夫走卒與客棧酒樓相互依存,不時的還有一些獵戶在街邊銷售野味和山貨。

內城比之前擴大了一倍,也比之前繁榮了一倍有餘,全國的富商紛紛跑到京城購房,讓工部和戶部大賺了一筆。

外城也多了很多人,不比以前的內城差,新修建的城牆底下有著一個個孔洞,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頭,這是為難民準備的。

雖然不一定能夠用到,朱翊鈞粗略看了一下,怕是可以住下幾萬戶難民。

外城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