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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放!你又來了!”
賀穆蘭捂著臉。
“你家主公欠債,先還錢再說!契約都立了!”
“下次您將自己賣了,我都不奇怪。”袁放撇了撇嘴,下去開箱取布。他和賀穆蘭不同,從不優先用金銀,而是先把糧食和布匹之類佔地方又容易損壞的東西用了,所以每到付賬之時,所有人都要苦笑。
搬東西都要搬的累死,更別說點貨之人。
陸牙子看到賀穆蘭的主薄是一個看起來這麼精明之人,心中原本已經提起了不安,如今才算是放下心來,跟著袁放後面去收餘款。
“將軍怎麼又帶了個人回來?可信得過?”那羅渾見高金龍侷促地站在大帳裡,湊到賀穆蘭耳邊詢問。
“他並不是要跟我從軍的。”賀穆蘭搖了搖頭,吩咐陳節拿來紙墨筆硯,又取來印鑑。
她提筆準備寫信的時候,猛然間看到案角有封寫了一半的文書,頓時心中大驚,抓起那張紙驚疑地看向身後的那羅渾。
“這是怎麼回事!”
“李使君急著要,沒法子,只好讓鄭宗代了筆……”那羅渾壓低了聲音。“不過您放心,他寫的時候陳節和袁放都看著,不敢亂寫。”
“你們實在是太大膽了!”賀穆蘭的眼神像刀子一般向著角落的鄭宗剜去,驚得他又瑟縮了一下。
“這個等下再說……”
她懸腕疾書,為高金龍寫了一封“介紹信”,又落下自己的印鑑,這又取出兩張絹帛,寫了一模一樣的兩份契約,自己先蓋了印落了名,這才遞給高金龍去籤。
高金龍並不識字,只按了手印,從此便是賀穆蘭的“管家”一流了。
契約裡寫著高金龍替賀穆蘭打理家中的土地,直到花家有人回家,或者花家人要收回自家土地的管理權,契約方可終止。每年土地的收益三分歸高金龍所有,兩分交給軍府,剩下的三分換成財帛送於京裡,最後的兩成由耕種的奴隸平分。
“這……那八人也有?”
高金龍聽到賀穆蘭讀的內容,忍不住一愣。
“家奴只有賞賜,沒有工錢啊!”
“你帶著他們回去之後,不必把他們的身契沒入奴籍。”賀穆蘭隨口說道,“我家中並不缺家奴,就讓他們做我的佃戶吧。身契雖在我手中,但你可以告訴他們,若這幾年收成都還好,我會考慮放他們回鄉。”
“原來將軍是在做善事。”
高金龍瞭然地點了頭。
“我明白了。”
賀穆蘭安排好一切,將所有文書和契約都整理好,又開自己的箱子拿了些路費給高金龍,還派了幾個親衛護送陸牙和高金龍帶著餘款和文書回秀安縣去。
高金龍會完成剩下的步驟,在陸牙那裡提了人,然後一路風風光光的回梁郡去,他已經離家太久,簡直有些迫不及待。
出入軍營都須報備,賀穆蘭親自送兩人出營。臨出營時,陸牙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對著賀穆蘭行了半天禮,這才迸出一句:
“將軍若日後得了多餘的奴隸想要賣出去,要是沒有信得過的人,可以找我。只要您送一封信,我便會趕去。”
此時各國征戰多有人口,鮮卑人打仗時還保持著部落時的大部分規矩,其中就包括賞賜俘虜和平民給功臣作為奴隸。
然而賀穆蘭卻從來沒有得過這樣的賞賜,拓跋燾從來都是給她換成錢財賜下來。她那六十多個柔然軍奴,還是庫莫提賜的。
“蒙陛下隆恩,我還沒有用得上你的時候。”賀穆蘭如釋重負地笑了笑,“做這種事,我總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我畢竟只是個普通的軍戶出身。”
她笑的大方,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