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對GDP作為一箇中性指標的誤解,對人類幸福、社會財富或福利進行衡量到底是否可行本身就是一個難題。這首先需要定義什麼是財富或福利,什麼是幸福,然後需要確定怎樣對它們進行定價或定量,以便進行核算。然而,沒有人能夠準確告訴我們幸福是什麼,多少錢1千克或一小時幸福值多少錢;同樣,也沒有人能夠準確告訴我們痛苦是什麼,多少錢1千克或花多少錢可以避免一分鐘痛苦。把一公頃森林變成耕地,是損失了財富或福利,還是增加了財富或福利?怎樣對耕地和森林進行定價核算?
傳統經濟學研究的是因稀缺資源利用引起的效率和利益摩擦問題的科學。非稀缺資源因沒有市場價值,因而沒必要考慮利用它們的效率,也不存在因利用它們而產生利益摩擦的問題,它們也就不在經濟學的考察範圍之內。當自然資源相對於人類的開發利用能力在量上處於無限供給狀態時,自然資源是無價值的,它們不構成人類財富或福利的因素。例如汙染,當自然環境有足夠的能力消納人類排放的汙染時,排放汙染就不會降低人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福利。接納和消化人類排放的汙染物成為自然界本能為人類提供的一種服務。當人類排放的汙染物在數量上小於自然界的消納能力時,這種服務是無限的,是沒有價值的。因而GDP核算當然無須考慮汙染等問題。
但是,當人類排放的汙染多到超過環境的消納能力時,汙染排放就會使環境質量下降,從而影響人類的健康,降低社會福利。這就意味著,如果不改變原來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建立在生產更多且越來越多汙染基礎上的幸福生活就是不可持續的,這時核算社會福利就應該考慮汙染帶來的社會福利損失。然而,現行經濟活動生產的產品是按照生產產品消耗的人類平均勞動和市場供求關係定價的,而環境質量是由自然界對汙染的消納能力和汙染排放數量之間的對比決定的。拋開環境質量的公共性和汙染排放的外部性特徵不談,自然界對汙染物的淨化能力以及超出淨化能力給人類健康帶來的損失都是不可交易的。我們無法對汙染帶來的社會福利損失定價。無法定價,也就無法核算。
假設自然界對汙染物的自淨化能力和可提供的資源總量——可稱為自然環境服務——都是一個恆量。在這個恆量之下,隨著人口的增多,人均可用的自然環境服務極限就會減少。這意味著,在對汙染的社會福利損失進行核算的情況下,只有兩種情況下我們的幸福生活才是可持續的。一種情況是享受“貧窮的幸福”,少排放汙染,保持生態環境質量不變;另一種情況是創造更多的財富以消除汙染帶來的財富損失。其結果可能是“表觀財富”:GDP獲得了快速增長,而淨財富或“純財富”並沒有增加。
序一(4)
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已經證明,停留在享受“貧窮的幸福”階段是不現實的,也不是發展追求的目標。另一方面,在汙染排放增加卻不治理的情況下,雖然GDP增加,人類更“富裕”,但“淨福利”卻在減少。既有汙染排放,同時也存在治理,就相當於一些人生產人類表觀財富的產品排放汙染物,一部分人對排放的汙染物進行處理,或不斷研究與開發少排放汙染的生產技術手段,從而實現在保持最終汙染排放減少或不變的情況下多生產產品,使人類走向“更富裕”的可持續發展。這是比較理想或者至少是可接受的。但即便如此,可以想象,由於這種可持續發展必須投入更多的財富用於消除創造人造財富過程中產生的自然財富損失,這也有可能使得人類創造淨財富的邊際生產效率大大降低,資源供給嚴重不足,甚至使淨財富或幸福指數降低,出現“更富裕”但未必更幸福的現象。在最理想的狀態下,不斷的技術創新使汙染排放絕對量減少,或者是在不影響人類健康的基本前提下使經濟活動規模更大,從而實現人類在更富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