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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部分

,比如把人才區分品級各自對戰,就該強烈反對。

他們只答應了,以同屆區分資格,至多便是允許後進晚輩挑戰前輩。

以修煉的層次來區分參加資格,簡直荒謬,也體現不出新晉弟子的成長。

考慮到一代弟子的成長,往往需要數十年時間,而且靈寶宗也不是經常到天南挖取人才,這樣的比鬥,每十二年一次,延續到六十年之後。

也即是說,每次這樣的鬥寶大會,都可以延及到上五屆,每屆弟子至少挑選二人,與上幾屆同門一道參加。

前來投報的修士,也將不再以自願為原則,而是先行統一招考,評測,排定潛力名次,再由鬥寶大會勝利一方,按照勝出場次和各自比例強行徵取!

比如,若是某次大會,兩方比鬥十場,呈現六四開結果,那麼便先由勝出六場一方挑選六人,再由另一方挑選四人,又再勝出一方挑選六人,以此類推。

這樣一來,就由不得來投修士自己選擇了。

不過按照道理,比鬥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