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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外行人看來,律師這個職業高深莫測,運籌帷幄,所有法律問題拋過去,都能迎刃而解,尤其擅長替當事人詭辯,平時只需要動動嘴皮子就能賺個盆滿缽滿。

從當事人進入律所辦公室起,計時器就按下,精明到不可能讓自己吃一分錢的虧。

但實際上,唐蘊遇到的白嫖怪數不勝數。

有加微信之後連拋數十個問題,等唐蘊回復完就沒了聲音,甚至把他拉黑的;

有打電話諮詢完說「你這個怎麼跟百度說的不一樣」的;

有那種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不知道上哪兒拿到了他的聯絡方式,用道德綁架的方式讓他免費幫忙處理一下事故的。

除此之外,還有些當事人即便到了律所辦公室,問完問題,也會裝作不瞭解收費規則,以重大誤解為理由跟他們坐地砍價。

最心酸的一種情況是當事人先付一部分定金,等唐蘊把糾紛處理得差不多了,當事人又偷偷撤訴,不付尾款的。

當遇到太多千方百計佔便宜的當事人之後,再看這種把律師當人看的客戶,簡直像沙土裡的鑽石一樣閃耀。

唐蘊調出存在手機裡的諮詢費價目表發給匡延赫,換上一腔熱情的語調,解釋道:「我的話一般是按委託來收費的,一個案件收一次費用,不過你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想諮詢的話,也可以計時,具體費用根據案情的難易程度來確定,你可以先跟我說說是關於民事的還是刑事的?」

匡延赫大概在忙,過了十多分鐘才回:「以刑事居多吧,時間跨度是十六年。」

「這麼久啊?」

唐蘊入行以來極少碰到時間跨度這麼長的案件,時間久就意味著原始證據儲存完好的可能性很低,而且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都有訴訟時效的規定,有些案子過了追訴時效法院就不予受理了。

「具體說說什麼情況吧。」

匡延赫直接了當地彈了個語音給唐蘊,沒有半句客套,彷彿他們已經認識了很久一樣。

「當事人甲,他在十六年前曾多次性侵鄰居家8歲的女兒乙,後又因為賭博欠下大量賭債,決定實施盜竊。

某個雨夜,甲趁鄰居不在家,潛入她家偷走了大量現金和黃金,價值三十萬,但沒想到女主人丙因為臨時有事而返回家中,甲在情急之下往丙的腹部連捅數刀,隨後逃走,丙被下班回家的丈夫丁送去醫院,但那天的雨太大了,丈夫丁的汽車在半路上遭遇意外,丙還是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

他這種「甲乙丙丁」式的代稱,以及動不動就出故障的車,五毒俱全的嫌疑人,讓唐蘊覺得自己彷彿在備戰噩夢般的司法考試。

感覺他下一個問題就要問,那麼丙的死亡和甲有沒有因果關係?

唐蘊的眉頭不自覺地皺起,隨手切入備忘錄,無比認真地記錄案情重點。

假設當時的死亡報告可以證明,丙的死亡與中途的意外沒有關聯,那甲的行為大機率會被定性為入室盜竊和故意殺人,後者的追訴期長達二十年,還沒過時效。

這搞不好是個能在法學界掀起軒然大波的大案子呢!

然後,只聽匡延赫不疾不徐的聲音說道:「如今,這個小女孩兒找到了甲,請問一下,她要怎樣才能實現完美犯罪?或者說,殺完人也沒有人可以定她的罪呢?」

唐蘊不可置信地「啊?」了一下。

這也太荒唐了吧!這他媽是體溫三十七度的人能問出來的問題嗎?

匡延赫似乎並不覺得這個問題有什麼不妥,繼續說道:「唐律師這麼聰明,回答這個問題應該不難吧?」

問題是不算太難,早在備考期間,唐蘊就和同學商討過類似的問題,並且得到過完美的結論,只是理論歸理論,沒有哪個律師會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