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簡單代入一下,已經火冒三丈了,立刻將東西還給唐蘊,豁出去道:「算了算了!你拿去吧!反正這輩子也見不了面了。」
唐蘊思索了一晚上,想著有沒有必要把事情做絕。
其實在正式提交證據起訴以前,還可以嘗試聯絡萬晟法務,嘗試看能不能私下調解的。
他把這個想法告訴匡延赫,讓匡延赫開個價,他好去做調解工作,匡延赫給他的回覆是:三千萬。
又他媽是三千萬。
簡直是跟這個金額槓上了。
由於匡延赫的回覆速度很快,唐蘊可以判斷他是隨口報的,於是委婉地提醒他:【三千萬這個價格,其實很少有企業能一下子拿出來,我大概查了一些類似的反不正當競爭案,法官最終判定的金額,在兩百萬到一千萬之間,你看看要不要改一下金額。】
匡延赫說:【那你決定吧。】
跟隨一千萬報價和一堆整理好的證據材料一起傳送進萬晟法務郵箱的,還有一封稱得上友善的通知函。
「張律師您好,我是向恆集團的法律顧問唐蘊,最近我司銷售收到了一些客戶反映,稱貴公司的銷售人員在與客戶溝通時存在虛假言論的情況,其次是貴公司樓盤銷售中心向客戶分發的廣告刊物中,提到了「某某樓盤資質平庸,成交慘澹」等內容,而在此語句旁,使用了向恆朝雲小區照片作為配圖。
貴公司採用主觀判斷較明顯的貶義文字直接貶低向恆產品,以突出自身產品的品質和價效比,並在售樓現場直接發放給看房客戶,使潛在的想要購買向恆產品的客戶對產品品質、聲譽產生懷疑和動搖,轉而選擇貴公司的產品。
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附件裡是我司掌握的證據材料。
對簿公堂有失體面,我想在那之前,是否能有機會與貴公司協商解決掉這些問題?
以下是我司訴求:
首先,希望貴公司能夠立即停止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客戶公開澄清事實,消除對我公司聲譽的影響。
其次,這種虛假言論對我司的形象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同時也影響了我們的銷售業績和客戶信任度。我司希望貴公司能夠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千萬。
感謝配合。」
等了足有一個禮拜,對方法務終於回了封郵件給他。
是一段振振有詞的官方說明,表示公司領導對銷售人員的說辭完全不知情,會聯絡相關人員查明真相。
唐蘊直截了當地問道:【證據材料都已經在附件裡了,還有什麼需要調查的?】
法務好像並沒有把這當做一回事,隔天才回復唐蘊說,材料都已經看過了,但來源還需再確認一下,因為裡面有些已經不是萬晟的員工了,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說出這樣的話。
至於最關鍵的賠禮道歉,消除聲譽影響以及經濟損失,在郵件中更是隻字未提,甚至在那字裡行間,還能讓人感覺到法務在處理這件事情時的傲慢與不屑。
好像在說:「有種你就去起訴啊。」
「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唐蘊在讀完郵件後,氣呼呼地開啟word,起草起訴文書。
八點多的時候,梁頌又毫無預兆地闖進家裡來。
唐蘊正坐在客廳裡寫訴狀,聽見動靜,目光從電腦螢幕移動到門口。
「怎麼又私闖民宅啊?」唐蘊翹著二郎腿,開玩笑道,「雖然你是尊敬的房東,但你老這麼不告而來,萬一哪天耽誤我好事兒怎麼辦?」
梁頌道:「我這不是按了一下門鈴了嗎?」
唐蘊:「你這按門鈴到輸密碼的間隔都不到兩秒,我他媽來得及提褲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