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延赫從地上撿起掉了的幾頁a4紙,理了理,還給唐蘊,正兒八經地問:「理出什麼頭緒來了嗎?」
唐蘊搖搖頭:「你和李曉博熟嗎?」
「不算太熟。」
其實李曉博是匡家的遠房親戚,很遠很遠的那種關係,李曉博爺爺的老婆是匡繼沖小時候認的乾媽,但匡繼沖後來創立向恆,遠離老家之後,兩家的聯絡就少了。
要不是有一次李曉博在微信上給匡延赫發了一張他們小學時候的合影,匡延赫是真沒認出來他。
在李曉博入職向恆以前,他們大約有十多年沒見過面了。
「除了工作以外,我們基本上沒什麼交流。」
唐蘊一陣失望,又問:「那公司裡有熟悉他的人嗎?最好是和他還有張雨薇一起吃過飯的,能證明他們是情人關係的。」
匡延赫也搖搖頭。
這兩天他在公司內部打聽過了,李曉博這個人性格很古怪,像人格分裂似的,上班時脾氣很急躁,經常辱罵懲罰員工,下了班又迎合大家的喜好搞一些團建活動,典型的給一個巴掌再賞顆棗式的管理模式。
員工們對他頗有微詞,也不願意接近他,別說是私底下攢局約飯了,連李曉博組織的團建活動大家都會找理由推脫,所以在熱搜爆出來以前,沒有人知道他和張雨薇還有這層關係。
「哎呦。」唐蘊愁得直嘆氣。
匡延赫也預感到這案子很難弄了,問:「那以前你們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辦?」
「協商調解啊……」唐蘊沒有細說下去,「你懂得。」
饒是小朋友都知道要用糖果籠絡同學去競選班幹部,精明睿智的商人不可能聽不懂他在暗示什麼。
果不其然,匡延赫很快問:「那大概要準備多少錢?」
「這得看對方的意思了,少說幾萬塊,上不封頂。」唐蘊曾經辦理過一起強姦案,是以兩千萬的金額私下和解的,「像李曉博這種年入百萬的總經理,至少得搭套房子進去吧。」
匡延赫困惑道:「那張雨薇不是已經報警錄口供了嗎?如果她再翻供,撤回起訴,豈不是變相地承認自己捏造事實誣陷他人?這樣她自己是不是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強姦案它的性質很特殊,發生性關係這件事情是客觀存在的,兩邊各說各的,其實外人是很難判斷李曉博他究竟強姦沒強姦的,即使後來倆人和解了,是否違背婦女意願,這仍然是個迷,不好隨便給她扣上誣陷的罪名。
再加上情節輕微,倆人和解,皆大歡喜,警方大機率是不會立案追究的,誰沒事兒盡給自己找麻煩呢是不是?
這也算是一種人情世故吧。反正我之前辦過的強姦案,調解完了就結束了。
除非是那些陰狠一點的老滑頭,可能會反告女方敲詐勒索,這種案子也不少,你應該聽過的。」
「嗯,聽過,但沒怎麼在意。」
匡延赫從茶几上拿起一個空的玻璃杯,往裡倒了點涼白開。
等唐蘊發現時,已經來不及制止了,只見匡延赫微微仰頸,用他的杯子在喝水。
「你拿的那是我的……」唐蘊小聲嘟噥了一句。
匡延赫聽在耳朵裡,又看了一眼茶几,上面還有另外一個玻璃杯,裡面裝著小半杯水,但它離唐蘊更近一些,所以他才拿錯了。
「啊,不好意思,跟你間接接吻了。」
嘴上說著道歉的話,可匡延赫並無任何愧意,天知道他們都交換多少次口水了,再過分的事情也都做了個遍,怎麼會計較這些微不足道的細節,「唐律師要是嫌棄的話,可以去洗洗嘴。」
他的話音帶有幾分玩味,唐蘊的耳朵像是被什麼東西戳了一下,又酥又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