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母就協議離婚了,唐蘊跟隨母親生活,但父親還是時常出現在家裡面,祈求李曼珍的原諒。
在那個年代的鄉鎮,一個女人即使離了婚,也還是要重新組建家庭的,否則連找工作都不會順利,還要承受嘲笑和孤立的目光。
家裡面不斷地給李曼珍介紹新的物件,有禿頭啤酒肚的,有離異帶兩個小孩兒的,有家裡入不敷出的,也有快五十歲的。
李曼珍最後選擇了復婚。
「你爸是做什麼工作的?」匡延赫問。
「最早是跑出租的,出獄以後我不清楚,我很少和他碰面,他一年也就回家一次。」
「出獄?」
像被一點一點剝去外衣,唐蘊感到一陣羞恥,他以前在學校倒是不會自卑,因為身邊的同學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他踏入社會之後也不會因為原生家庭自卑,因為他已經有了自力更生的能力,完全不需要依靠家庭。
然而,在匡延赫臉上看到很不理解的神色時,他覺得自己很倒黴,為什麼會攤上一個叫人難以啟齒的父親。
「酒駕逃逸,被判了七年,出來以後很難找工作……我知道的情況是,他在廠裡面當倉管,需要搬搬貨的那種,至於現在還是不是,我就不清楚了。」
唐蘊的聲音越來越小。
匡延赫並不關心唐蘊父親現在有沒有工作。
「那他被判刑的時候,你幾歲?」
「十七。」
匡延赫沒說什麼,只是抱了抱唐蘊,像當初唐蘊擁抱他那樣。
這個動作維持了好一會兒,唐蘊問:「你還有什麼想知道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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