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以吃飯的優點都拿來謙遜,不能好好展現,那還混什麼娛樂圈。”
夏榛道,“對啊,是這樣。”
夏榛便又說,“聽君這番話,勝讀十年書。你要是去拍電影,應該是能賺錢的,我到時候給你投資,我說真的。”
但莊籍卻抬手製止了他,道,“你說這話,我就承你的人情。不過,夏榛,還是算了,我不要你為我投資電影,只要與利益相關,感情就不純粹了,我相信這點,所以不想和你之間摻雜利益,你明白我嗎。”
夏榛有些驚訝,莊籍卻很認真地看著他,夏榛說,“但是作為朋友,在朋友有困難的時候,不伸手幫他解決問題,還算什麼朋友呢。”
莊籍道,“你這話有道理,但是我用不著。要是我自己太差,就不會和比我好很多的做真心朋友,其實朋友,我覺得也是要看門當戶對的,不然不可能心無芥蒂真正融洽地在一起。所以我不會要你這個幫助,我的問題我自己就能解決,而且會做好,至少不會拖朋友後腿。”
莊籍這番言論怪怪的,但夏榛不知道該怎麼反駁,不過倒是在想,高中的時候,他和自己做朋友,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和閒話,所以才有這種想法嗎。
夏榛說,“那好,只要你有什麼需要幫忙的,但凡你對我說一聲,赴湯蹈火,我也會為你辦事。”
莊籍道,“你可真是個好男人,別處難找了。”
夏榛感覺他這話也怪,也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只得繼續喝酒。
飯後,莊籍詢問夏榛是住哪裡,夏榛說他在這裡有房子住,因為經常過來出差,便準備了自己的房子。
又問莊籍,“你呢?”
莊籍說,“我也經常上B城,所以買了套小房子,在這邊的時候可以住。不過太小,不好招待你。”
夏榛道,“如果你不介意,到我的住處去,怎麼樣。”
莊籍遲疑了一瞬後才道,“好吧。”
這一頓飯,讓夏榛覺得兩人像是交了心,他對莊籍多了很多瞭解,故而說話也更隨便了,說,“你答得很勉強啊,上次我都在你家陪你,這次你不願意在我家陪我了?”
莊籍道,“哪裡的話。我可是被有些人傳言是gay,總和你出雙入對,被拍到了,怕是不好。”
夏榛說,“現在做明星真是毫無隱私,任人評說。女明星和男人私底下接觸,是緋聞,男明星和女人私底下接觸,也是緋聞,但連男明星和男人私底下接觸,居然也會成緋聞了。那你要怎麼辦?”
莊籍笑說,“去你家吧。”
☆、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
夏家在B城有宅院;夏榛外祖父家裡是B城人;且有相當家世;他母親在B城長大;所以喜歡住在B城,在這裡自是會置辦豪宅。
夏榛卻沒有和她住在一起;在每個地方,他都有自己的住處。
他和他母親並不是特別親近;工作之外,見面的時間很少。
自從夏榛開始接手夏氏集團的權利事務,他母親就在漸漸放權了;在礦業和傢俱產業上,幾乎都是夏榛拿主意,最後向他母親彙報一聲就成,不過在其他方面,因為有他二叔三叔插手,夏榛想要順利接手是不容易的。
而且照現在的態勢,他二叔三叔大約想打分家的主意。
夏榛很少住別墅,反而喜歡住高層樓房。
夏榛帶著莊籍上了樓,保鏢沒有跟上去。
開了門,莊籍站在門口禮貌地沒有先進去,夏榛伸手攬了他的肩膀,“進來吧。”
莊籍這才跟著進去了。
房子裡窗簾關著,形成了一個密閉的空間,夏榛去倒水的時候,莊籍開啟了客廳裡的落地窗窗簾,窗戶外面,是一棟棟由近及遠的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