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遠,我們……別回去了好不好?等你的腳好了再說?”我的眼淚是止住了,可是臉上的表情是更哀痛了。我還想到了方致新現在已經能夠看清人影了……這樣的話,殺人肯定是更方便了……天哪!“你哥哥會殺了我的!”抱著他狠狠抖了一下。
“呵呵!”方致遠倒樂了,“還好致新跟我們住在一塊兒!”
“什麼意思啊?”我愁眉苦臉地看著他。
“要不然你不是就無法無天了?肯定要把我欺負慘了!”他促狹地對著我扮鬼臉。
“你現在不疼了是嗎?!”我惱了,“我哪兒欺負……你了?”最後兩個字我說得都沒聲了,心疼地揉著他的小細腿,“對不起哦!”
“嗚……”他馬上皺起了臉、埋怨地白了我一眼,“剛才是不疼了,現在被你一說又疼了!”
“對不起、對不起!”我扁了扁嘴、往下蹭了蹭,小心翼翼地撈起他的右腿給他揉著小腿。
他低頭看著我,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腦門、道:“還說你藏不住事,其實你也很能藏呢,臭小笛!”
“我不是怕影響你們兄弟感情嘛?沒良心!”
“嘿嘿,”他胡亂地揉了揉我的頭髮、美滋滋地道:“我知道你最疼我了!”
明顯還不夠!我苦著臉琢磨著,摸了摸他腳上封著的厚厚的石膏,心裡暗暗發愁:這麼熱的天、他的腿又是那麼脆弱……這傷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好呢!十一月,我們還要辦酒席呢……要不,索性藉著這個機會不辦了?嗯,這主意不錯!
我早就對我爸媽那兒越來越龐大的名單跳腳不已了。當初說的精簡、摯友親朋這些規章制度他們似乎已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我媽有一次還跟我說:“致遠就是腿不好,人長得帥、素質又好,幹嘛不多讓人見見啊?!”氣得我當場撂下一句:“這麼多人的話,我們不辦酒席了、旅行結婚去!”
我媽聽了這話、這才收斂了點,和爸爸商量著給親友名單減肥去了!
“嗯?”方致遠見我趴在他身邊不動了,掀開被子看了看我在幹什麼,然後拉拉我的頭髮道:“上來點兒呀,看不到你的臉了!”
“看不到最好!我已經沒臉見你……還有你哥哥、吳阿姨、陳叔叔了!致遠……要不我去跳海得了!”我抬眼看了看他,“你可千萬別拉著我!”
“嗯,不拉你!”他很乾脆地點點頭,隨後咕唧一笑道:“我陪你一起跳!”
我愣愣地看著他笑笑的、卻很當真的表情,忍不住低嘆道:“傻瓜……怎麼有你這麼傻的……傻瓜的?”
他撅了一下嘴,捏著我的臉頰道:“沒有你的話、我活著就沒意思啦!我們不是說過、死也要死在一起的嗎?”
“傻瓜……”我再次熱淚盈眶。這個傻瓜肯定會說到做到的,我要是真有個三長兩短(呸呸呸,姜太公在此百無禁忌!)的話,他肯定會隨我而去的!
“不過,小笛,要是我先死……嗚……”那張烏鴉嘴被我按住了。
“只要我活著一天,你就得跟我一起活著、聽到沒有?!”我厲聲呵斥著他,眼睛也瞪圓了。
他被我按得呼吸有些困難,連忙“嗯嗯”著、用力眨了眨眼睛,等我鬆開他之後,才指著自己的腿道:“那麼……現在你把我弄骨折了,你要賠我!”
我氣得笑了一下,從被子裡伸出腿、朝天一翹、道:“喏,擗了吧!”
“擗了以後誰揹我啊?”他呵呵一笑、使勁拉了拉我,等我睡回枕頭上、一下子抱住我的肩膀道:“我的腳沒好之前,在家的時候你要天天揹我哦!”
“你是屁股骨折了還是腳骨折了?”我哭笑不得地斜睨著他。
“不管!反正要你賠!”他一扭脖子、給了我一個“沒得商量”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