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時,會露出鄙視嫌棄的目光,甚至會跟另一個房間所謂的音樂精靈一樣,臉上笑著,但是身體卻僵硬,甚至不自覺地坐在了另一個沙發上與我們這群人保持距離。
然而,我想錯了。
她的聲音依舊那麼溫柔,即便口罩遮住了她的臉,我也聽到了她的笑聲,跟一個精靈一樣。她那麼親切地跟那個緊張不堪,眼底都寫著自卑,話都說不出來的哥們說,出去晃一圈放鬆心情吧。
那一刻,我就覺得她懂我們,她看懂了那哥們眼底的不知所措,看懂了那種覺得與正常人之間遙遠距離不可逾越的我們的自卑!
節目組導演多次反對,表示節目規則就是必須在房間中完成錄製,但她反覆強調必須出去,就算節目效果不好把她淘汰也沒關係(事實上,我覺得最後節目效果太好了,導演組說她品德不正,簡直是在汙衊)。
她最終願意承擔一切後果,把那個可憐地手都不知道放在那兒的哥們給帶了出去。不顧所有人的眼光,他們穿過人群,走進了高階的百貨商店。
哪怕店員都不願意接待他們,不願意給那個襪子上都破了洞的哥們拿鞋,但是她始終沒有放棄,一家又一家,再換了八家商店(我真的數了),終於找到了一家願意服務他們的店面。
她選了一雙寶藍色的休閒鞋,給了那個侷促不安的哥們。在那哥們說不能收的時候,她笑著請店員打了折扣,回來後還哄騙導演組出了鞋子錢(哄騙這個這詞不好,但導演組事實上也不配更好的詞了)
錄製的過程,就是一場幾乎等同於我自己,曾經走進店鋪、受到白眼、被拒絕、然後離開的血淋淋的回放。
這節目很真實,就如同她的真實一樣。
最後,她寫出了那首歌,輕快的旋律,那哥們怪異的唱腔,讓我想笑,但我卻哭了。
‘當我正要走時,我看到了一家專賣店,
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摩擦,摩擦!
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
感到一種力量驅使我的腳步……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一步兩步,一步兩步……
我給自己打著節拍,
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時刻……
在這美麗的月光下,
在這美麗的街道上
我告訴自己,
這是真的這不是夢……’
最美好的時刻,臺上唱歌的那老兄哭了,他穿著那雙新的滑板鞋,用怪異的步子在臺上動著。
我知道,這真的是最好的時刻!
我們從不曾擁有的最時尚滑板鞋,跳舞最棒的滑板鞋……而她卻給了我們!
我們為什麼憤怒?
因為這個給予我們尊重,給予我們關心,給予我們最美好時刻,在黑夜中給予我們力量的人,受到了最不公平的對待!
我們已經受夠了一切不公,嘲諷!
但已經夠了,我們這樣就夠了,不允許為我們寫出這樣歌的人,也受到這樣的侮辱!
所以我們憤怒,憤怒地要抗議!
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農民工,我為自己的偶像而抗議,哪怕粗暴,我也要抗議。
兄弟們,一起吧!”】
哪怕是不想承認林容如今身份的原維等人,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都忍不住發怔。
260 犯我者雖遠必誅(二更)
雖然這篇文章,獲得很多認可,但第二天,這篇轉載很多次的文章,就被官方刪除了,很好地說明了官方對於這一事態的態度。
“任何能引起輿論動盪、慌亂、其他集體行為衝擊的文字,都需要經過嚴格稽核。核實無誤後,再重新發布出來。